序章

走进后台,安然坐在垂直桌面的镜子前,拔掉孔雀尾的发簪,长发披落下来,将清瘦的脸衬托得更加妖冶。她开始卸妆,把厚厚的脂粉擦去,白皙的脸一点一点从胭脂红中剥离出来,被黑发衬托得更加惨白。忽然,她把手指伸进发间,拔出一根根的发卡,长发一点一点脱落——这是时下最流行的接发。安然轻轻甩了甩头,梳理清爽的短发,飘然的气质这才尽现。

啪的一声,安然回头去看,竖在门口墙边的小提琴不知被谁碰到,莫名其妙断了一根琴弦。安然走过去,捏着那根断了的琴弦从断开处一直捋到与琴身的连接处,疼痛在指尖蔓延,细看,已有淡淡的血痕。“能奏出那么美的音乐的东西,竟然也能沾染鲜血,如果被划开的不是我的手指而是……”安然喃喃自语到一半,突然笑了,“要是那样,我反倒解脱了。”安然起身,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出了化妆间。

僻静的小巷,歪斜的身影在石墙上涂抹出一片血红。无声的冷笑被黑夜遮盖着,鬼魅般的身影缓缓移出小巷,瞬间消失。凝结不变的,是没有了温度的咽喉处,一道道血痕,细而密。

吧嗒吧嗒,指尖飞快地在键盘上跳跃,无线鼠标压着贴满便签的台历,幸好未遮住今天的日期,2010年9月8日。一个回车键按下,女人的手离开键盘,身体向后靠住椅背。此时灯光很暗,电脑屏幕发出的蓝色荧光隐约照亮一个女人柔媚的身影。雄性的黑影从背后悄悄靠近,不知从哪儿伸出的大手,瞬间围扣住女人细嫩的脖颈——

啊的一声尖叫打破午夜的沉默。灯光瞬间亮起,女人回首,长发划过肩膀,露出柔而不弱、惊而不惧的眼神。那是个不漂亮但很美的女人。“我的大主编,别这么吓我好不好。我可是你的摇钱树呢。”女人很快恢复平静,浅浅一笑,继续拾起笔。

“你天天不是谋杀就是复仇,读者都被你吓跑几拨了,你还怕我吓?”主编笑着看她的稿,“又一个被勒死了?”

“是啊,我笔下不死人,书还卖得出去吗?”女人起身倒咖啡,“犯罪小说本来就是小众作品嘛,你不喜欢,我可以换别的题材啊。”

“别,我怕你的书迷把我给谋杀了。”主编装出一副恐慌的样子,“看犯罪小说的,那可都是犯罪的高手啊。”

“那我不是成了高手中的高手?”女人挑挑眉毛。忽然,她皱起眉头,迅速回到座位上,开始关电脑。

主编奇怪地回头看了一眼,赶紧装着搔搔头皮,知趣地走开。玻璃门外走进来一个长得油头粉面的男人,穿着白色西装,特意敞开里面蓝色衬衣的领子,露出一点肥肉,十分恶心。“这么晚了孟大作家还不回家啊?我听说你的男朋友是个大律师,你老这么加班,他会不会把我的杂志社给告了,说我压榨员工啊?”

“哼,”女人冷笑一声,“老板您都亲自来加班了,我又怎么敢说自己是被压榨的呢?”

那个被称为老板的人轻浮地笑笑,“我一来你就要走,孟蝶,你真这么讨厌我吗?”

“不是讨厌,只是不喜欢。”这个叫孟蝶的女人没有表情地收拾完桌子,就像徐志摩的诗里写的,轻轻地挥一挥衣袖,走了。进了电梯,孟蝶拨打了一个电话,“新辉耀酒店吗?我要确认明晚的房间预订,对,对,好的,谢谢。”孟蝶挂掉电话,叮咚一声,电梯门开了。

安然背着小提琴,穿过锣鼓街,在一个路口往西拐,进入一条小路。她沿着小路一直往前,又碰上一个路口,路口的牌子写着:平安巷。安然站在巷口,往右轻轻瞟了一眼,那里一片漆黑,是走不通的死胡同。安然往左一转,走进一片住宅区,找到25号楼501室,从包里掏出钥匙,开门进去。

客厅的电视机居然还开着,安然摸摸滚烫的电视机外壳,无所谓地一笑,坐到沙发上。她似乎很累了,眼睛闭起来,手指轻轻揉着太阳穴。她的心里,似乎悸动着某些无法安静的情绪。

电视里的新闻正在播报一宗谋杀案。镜头里,一具尸体歪在一个僻静的小巷的墙角,死者眼球凸着,眼中是深深的恐惧,被下巴挡住的咽喉处,是殷红得发紫的细痕。新闻一开始并没有引起安然太大的反应,直到播报员说出谋杀的时间和地点,2010年9月9日晚11点30分到12点,平安巷南头,安然才猛地坐起身来。平安巷南头,就是刚才没有转进去的那个死胡同!安然看向挂在墙上的时钟,此时正是凌晨3点,2010年9月10日的凌晨3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