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人

研究任何一个时期的文学,或者任何一个时期的历史,首先要认真研究那个时期的人,因为在文学创作和历史事件的背后,总是那些单个的人使我们产生最大的兴趣。提起衰亡的罗马时代,我们就会想起马库斯·奥里利厄斯(马库斯·奥里利厄斯(Marcus Aurelius,121~180),罗马皇帝,161~180年期间在位。)或者卢西恩(卢西恩(Lucian,约120~200),希腊自由思想家。);提起中世纪,就会想到弗朗西斯·维龙(弗朗西斯·维龙(Francis Villon,1431~1463),法国诗人。)。于是,这些时代一下子就变得十分亲切,变得十分容易理解。像“约翰逊时代”这样的名词就比“十八世纪”对我们更有意义。因为只有回想起约翰逊(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1709~1784),英国辞典编纂者及作家。)是怎样生活的,回想起他经常光顾的酒店,回想起同他讨论问题的朋友们,这个时代才会成为一个真实可信的时代。也许约翰逊时代一位小有名气的文学家或一个普通的伦敦人会同样使我们联想到这个时代。然而,普通伦敦人的意义可能并不大,因为一代代的普通人都是相差无几的。普通人是喝淡色啤酒还是喝李普顿茶,这仅仅是一个不同的社会行为方式,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区别,因为他们是平凡的人。然而,约翰逊抽烟,经常光顾18世纪的酒店,都是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事情。伟大人物对周围的社会环境有着自己独特的反映,这一点对我们很重要。他们会影响自己所接触的事物,或者受其影响,他们有这种天才;他们也受到自己所阅读的书籍的影响,受到所接触的妇女的影响。而这些对另一个缺乏天才的人却毫无触动。他们充分利用并享受了他们那个时代的生活;他们吸收了所有能吸收的东西,并且用最纤细、最有力、最敏锐的眼光对此作出反映。

然而,分析研究一个国家时,又不能忽视普通人。古希腊人并不都是索福克勒斯(索福克勒斯(Sophocles,约前495~前406),古希腊悲剧作家。),伊丽莎白的英国也并非遍地都是培根(培根(Bacon,1561~1626),英国作家及哲学家。)和莎士比亚。谈到希腊时,仅仅提及索福克勒斯、伯里克利(伯里克利(Pericles,约前495~前429),雅典政治家,将军,演说家。)和阿丝帕霞(阿丝帕霞(Aspasia,生活于公元前五世纪),希腊名妓,曾为伯里克利的情妇。),并不能得到对雅典人的正确印象。我们还应该经常提到索福克勒斯的儿子来作补充,他曾向法院控告父亲治家不力;还有阿里斯托芬(阿里斯托芬(Aristophanes,约前448~前385),雅典诗人兼喜剧作家。)的戏剧所描写的人物,他们并不都是爱美的,不都是倾心于对真理的探索,而是经常喝醉酒,贪吃,爱吵架,贪污受贿,喜怒无常,就和普通的雅典人一样。也许雅典人这种多变的性格有助于我们理解雅典共和国崩溃的原因,正如伯里克利与阿丝帕霞能帮助我们理解雅典的伟大一样。他们这些人,作为个人无关宏旨,但作为一个集体,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国家和民族的命运。过去时代的普通人也许现在很难描述出来,然而当代的普通人却不同,他们每天都和我们生活在一起。但是,谁是普通人?他是干什么的?中国人在我们心目中仅仅是一个抽象物。南方与北方的中国人被文化纽带连在一起,成为一个民族。但他们在性格、体魄、习俗上的区别之大,不亚于地中海人与北欧日耳曼人的区别。幸而在中国文化发展的轨迹上,民族主义没有能够发展起来,有的不过是地方主义,而地方主义也许正是多少世纪以来整个帝国得以和平的重要因素。相同的历史传统,相同的书面语言——它以其独特的方式解决了中国的“世界语”问题,以及相同的文化,这最后一点是多少世纪以来社会文明以其缓慢而平和的方式逐渐渗入相对温和的土著居民之后的结果:这些共同点使中国获得了一种人类博爱的共同基础,这也正是现代欧洲所缺乏的。就是口头语言也不会造成欧洲人之间讲话那么大的困难。一个满洲人能够使云南人听懂自己在讲些什么,尽管有一些困难,这也实在是语言上的奇迹。这是经过缓慢的殖民化过程才获得的成果,并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汉字的书写系统这个民族团结的有形象征。

这种文化上的共同性有时使我们忘记了种族差异,即血统差异的客观存在。这里,中国人这个抽象概念几乎消失,代之而来的是一幅多种族的画卷,身材大小不同,脾气与心理构成各异。只有当我们试图让一个南方出生的将军去领导北方的士兵时,我们才会发现这种客观差异。一方面,我们看到的是北方的中国人,习惯于简单质朴的思维和艰苦的生活,身材高大健壮,性格热情幽默,吃大葱,爱开玩笑。他们是自然之子,从各方面来讲更像蒙古人,与上海以及江浙一带的人相比更为保守,他们没有丧失自己的种族活力。他们是河南拳匪、山东大盗以及篡位的窃国大盗。他们致使中国产生了一代代的地方割据王国,他们也为描写中国战争与冒险的小说提供了人物素材。

在东南边疆,长江以南,人们会看到另一种人。他们习惯于安逸,勤于修养,老于世故,头脑发达,身体退化,喜爱诗歌,喜欢舒适。他们是圆滑但发育不全的男人,苗条但神经衰弱的女人。他们喝燕窝汤,吃莲子。他们是精明的商人,出色的文学家,战场上的胆小鬼,随时准备在伸出的拳头落在自己头上之前就翻滚在地,哭爹喊娘。他们是在晋代末年带着自己的书籍和绘画渡江南下的有教养的中国大家族的后代。那时,中国北方被野蛮部落所侵犯。

在中国正南的广东,我们又遇到另一种中国人。他们充满了种族的活力,人人都是男子汉,吃饭、工作都是男子汉的风格。他们有事业心,无忧无虑,挥霍浪费,好斗,好冒险,国进取,脾气急躁,在表面的中国文化之下是吃蛇的土著居民的传统,这显然是中国古代南方粤人血统的强烈混合物。在汉口的南北,所谓华中地区,是信誓旦旦却又喜欢搞点阴谋的湖北人,被其他省市的人称作“天上九头鸟,地下湖北佬”,因为他们从不服输,他们认为辣椒要放在油里炸一下,否则还不够辣,不好吃。而湖南人则以勇武和坚韧闻名,是古代楚国武士后裔中较为使人喜欢的一些人。

由于贸易,由于皇家规定入仕的才子要到外省做官,而这些官吏家属也随往定居的缘故,种族开始有些混合,使省与省之间的区别有所减小。然而,总的倾向依旧存在。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北方人基本上是征服者,而南方人基本上是商人。在所有以武力夺取了政权而建立自己的朝代的盗匪中,没有一个是江南人。吃大米的南方人不能登上龙位,只有吃面条的北方人才可以,这是一贯的传统。事实上,除了唐与后周两代创业帝王来自甘肃东北,于是颇有土耳其血统之嫌以外,所有伟大王朝的创业者都来自一个相当狭窄的山区,即陇海铁路周围,包括河南东部、河北南部、山东西部、以及安徽北部。如果我们以陇海铁路的某一点为中心画一个方圆若干里的圆圈,并不是没有可能,圈内就是那些帝王们的出生地。汉朝的创业帝王来自徐州的沛县,晋室始祖来自河南,宋室来自河北南部的涿县(涿县,现在河北中北部。),明太祖朱洪武则来自安徽凤阳。

今天,除了蒋介石是浙江人,其家族谱系仍然待考以外,大部分将军们是从河北、山东、安徽、河南来的,仍然是陇海线周围。山东出了吴佩孚、张宗昌、孙传芳、卢永祥;河北出了齐燮元、李景琳、张之江、鹿钟麟;河南出了袁世凯;安徽出了冯玉祥、段祺瑞。江苏没有产生伟大的将军,却出了一些出色的旅馆茶房。半个世纪之前,华中的湖南出了曾国藩,是个例外,却也恰好证明规则的正确(英语有一格言云:有规则就有例外。):尽管曾国藩是一流的学者与将军,但因为他生在长江以南,吃稻米而不是吃面条长大,所以他命里注定只能是一个显贵的大臣,而不可能建立一个新的王朝。这后一项工作需要北方人的粗犷与豪放,需要一点真正可爱的流浪汉性格,需要爱好战争和混乱的天才——对费厄泼赖,对学问及儒家伦理都嗤之以鼻,直到自己稳稳地坐在龙位之上,再将儒家的君主主义捡起来,这是个极有用的东西。

粗犷豪放的北方,温柔和婉的南方,这些区别在他们各自的语言、音乐和诗歌中都能看到。我们来对比一下陕西乐曲与苏州乐曲的差异。陕西乐曲用一种木板控制速度,声调铿锵,音节高昂而响亮,有如瑞士山歌,使人联想到呼号的风声,似在高山上,似在旷野里,又似风吹沙丘。另一方面,苏州乐曲的低声吟唱,介乎于叹息与鼾声之间,喉音和鼻音很重,很容易使人联想到一个精疲力竭的气喘病人,那习惯性的叹息和呻吟已经变成了有节奏的颤抖。在语言上,我们听到的是北京话宏亮、清晰的节奏,轻重交替,非常悦耳;而苏州妇女则轻柔、甜蜜地唠唠叨叨,用一种圆唇元音,婉转的声调,其强调的力量并不在很大的爆破音,而在句尾拖长了的,有些细微差别的音节。

曾经有一段故事讲一位北方军官,在检阅一队苏州籍的士兵。他用洪亮的声音喊:“开步——走!”但是,士兵们没有挪动脚步。一位在苏州住过很长时间、知道奥妙的连长请求用他的办法来下命令。长官允许了。于是他没有用通常洪亮清晰的声音喊:“开步——走”,而是用真正婉转诱人的苏州腔喊道:“开——步——走——嗳——”嗨,你瞧!苏州连前进了。

在诗歌中,这种区别就更加明显了,尤其在公元4、5、6世纪。当时,北方中国第一次被鞑靼人征服,北方的文人移居南方。这时,伤感的爱情诗在南朝盛行。许多南朝的君主都是了不起的抒情歌手。一种题材别致的爱情小曲《子夜歌》也在民间产生并发展起来了。对比一下这些感伤的诗歌与北方新鲜、质朴的诗歌是很有启发的。南方佚名的诗人在这种很流行的小曲中唱道:

“打杀长鸣鸡,弹去鸟臼鸟。”

“愿得连冥不复曙,一年都一晓。”

另一首小曲唱道:

“途涩无人行,冒寒往相觅。”

“若不信依时,但看雪上迹。”

南宋之际,一种称作“词”的有独特风格的抒情诗发展起来了。其内容不外是妇女的深闺幽怨,红烛泪干,中意的胭脂、眉笔、丝绸、帏帐、珠帘朱栏,无可挽回的春天,清瘦的恋人,羸弱的心上人儿等等。写这种伤感的诗歌的人应该被写那种简短、质朴、直接描写北方荒凉风景而不加雕饰的诗歌的人所征服,这实在也是自然的事。下面是一首典型的北方诗歌: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一个北方将领在遭到惨败之后,正是用这首诗把他的士兵又集合起来,送上前线去战斗。我们再来看一首歌咏新买宝刀的诗歌,与南方的爱情诗歌作一对比:

“新买五尺刀,悬著中梁柱。”

“一日三摩挲,剧于十五女。”

另一首诗是这样写的:

“遥看孟津河,杨柳郁婆姿;”

“我是虏家儿,不解汉儿歌。”

“健儿须快马,快马须健儿;”

“跋涉黄尘下,然后别雄雌。”

这些诗歌也曾被胡适博士引用,来证明同一个主题。这样一些诗歌开阔了我们思考问题的视野,使我们对构成中华民族的北方血统与南方血统的不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使我们有可能去理解一个具有2000多年叩头、室内生活、缺乏流行运动的文明历史的国家何以能够避免社会民族退化的命运,避免像埃及、希腊、罗马等文明古国那样落后于人。中国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

“退化”是一个很容易引起误解的名词,因为它的意义只能是相对而言。自从发明了抽水马桶和吸尘器,现代人在衡量别人的道德水准时总是看其清洁程度。认为狗甚至比人更文明,因为它每星期都沐浴一次,冬天还要戴上护肚。我曾听到过有同情心的外国人说,中国农民过着“牲畜一样的生活”。他如果想拯救这些中国人,第一件事情看来就是给农民的茅屋及器具来一次全面消毒。

然而,不是污垢,而是对污垢的恐惧,才是人类退化的标志。依靠外部标准来评判一个人的身心健全程度是危险的。事实上,欧洲人生活在暖气烧碍过热的寓所里,乘豪华小轿车,其求生的本领,断然不如那些生活在又低又矮,未经消毒的茅屋里的中国农民。在孩子和野蛮人中自然存在的残酷本性也并非人类退化的标志。相反,退化的标志是对疼痛与苦难的畏惧。一条只知叫不知咬的狗,作为一位夫人的爱犬,被带着招摇过市,是一只退化了的狼。即使是杰克·邓姆普赛(杰克·邓姆普赛(Jack Dempscy),美国拳击手,1919~1926年的世界重量级冠军。)式的魁梧,也不能用来证明赛场以外人类的荣耀。能用来证明的只能是人们工作与过幸福生活的本领。即使是一种高度发达的动物,它的身体是一个更为敏感、复杂的有机体,有各种特异功能,有更优良的意志,这样一种动物也不见得就比人类更茁壮,更健康,因为要考虑的是它的生活能力和追求幸福的能力。无论是人还是动物,衡量其体格与精神健康与否,要看他是否能做好他的工作,享受他的生活,看他对生活的适应力。

即使我们单纯考虑身体现象,也可以明显看到几千年来文明生活影响的痕迹。中国人使自己适应了这样一种需要耐力、反抗力、被动力的社会与文化环境。他已经失去了一大部分征服与冒险的智力和体力,而这些都是他们原始丛林中祖先的特征。中国人发明了火药,却发现它最好的用处是制造鞭炮,共他们的祖辈做生日用。这的确是中国人的幽默,完全象征着他们对发明的态度。就是说,发明要用于和平的目的。在艺术中,他们讲究精美而不讲究力度,其原因之一是中国人在体格上失去了不少过去的活力,以至本能上变得圆滑起来;在哲学上,他们讲究合情合理,不讲究敢作敢为,这一点也许可以从中国人圆圆的下巴和没有定形的脸庞上看出一二。

除此之外,中国人蔑视体格上的勇猛,蔑视体育运动,普遍不喜欢艰苦的生活,特别是城市资产阶级,这些都与体力衰退有密切关系。无论是在电车上还是在职员会议上,欧洲人与中国人坐在一起时,你总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形。中国资产阶级不卫生的生活方式,寓所烧得过热的暖气,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中国人的斜肩与无精打采的眼神。欧洲学龄儿童与中国学龄儿童的不同也是显而易见的。在竞技场上,那些父母有一方是欧洲人的男孩子,明显与众不同。他们速度快、灵活、精力充沛,尽管他们在耐力竞赛时很少取胜,学术造诣从来也不如中国人。一位叫鲍罗廷(鲍罗廷(Michael Borodin,1884~1952),苏联人。1922年来华,任共产国际代表及孙中山的顾问,1925年在广州为国民政府最高顾问。1927年蒋介石、汪精卫相继背叛革命后回苏联。)的人自吹在1927年的汉口国民政府中有相当的权力。这是因为这个精力旺盛的俄国人做着三倍于中国官员的工作。他可以游说中国领导人直至他们不得不放弃自己的意见,以免被这位俄国人纠缠不休,而这位俄国人在他国内也不过是二三流的人物。

许多在上海的欧洲人奇怪,他们的中国朋友为什么往往中途退出他们的社交性谈话。其实,原因很简单:中国人不能忍受这种长时间激烈的讨论所带来的心理压力。这种讨论在用外语进行时,则尤其如此。在许多中国人与欧洲人组成的伙伴关系中,无论是婚姻关系还是商业关系,欧洲人总是看不惯中国人那种令人生厌的沾沾自喜。中国人则看不惯欧洲人那种坐立不安的坏脾气。中国人认为,美国爵士乐队指挥那副连裤管都在颤动的样子,以及欧洲旅客在轮船甲板上散步的模样,实在都是非常滑稽的。

除了蒋介石和宋子文,中国领导人都不“像牲口那样工作”,而只是像文明人一样工作。他们认为,生活不值得人们付出那么多的劳动。假如蒋介石和宋子文最终都高人一头,那也是因为他们的耐力,他们做苦工的能力。宋子文在辞去财政部长之职时称自己像“牛一样壮”。他不像其他所有中国官员们那样,在离职的时候恬不知耻地宣称那是因为自己的糖尿病、肝硬化、神经衰弱等。我们可以为这些身体上、精神上的病患开出一个长长的单子,囊括一所现代化医院所有科室所能处理的病患:肠胃功能紊乱,肾负担过重,神经崩溃,大脑功能失调,失去思维能力等等。官员们在政治上出了毛病的时候,就要公布这些身体上的毛病。当然,大部分病患倒也是真实的。

除了已故的孙逸仙以外,中国领导人并不经常读书与写作,尽管他们都是一流的学者。让一位中国领导人写一部托洛茨基自传那样的书是不可想象的。中国迄今为止也还没有能够写出一部明显畅销的第一流的孙中山传,尽管这位伟人已故去将近10年。就是像样点的曾国藩、李鸿章、袁世凯的传记也还未曾见到。

看来,在衙门里喝一杯杯的清茶,在家里进行一遍遍的神聊,嗑掉一袋袋的西瓜子,这些活动把学者们的时间都占去了。这些事实,向我们说明为什么精美的小诗,小巧的散文,为朋友著作撰写的短短的序言,追悼会上对朋友一生简短的叙述,以及旅游散记等等占去了中国作家所有作品的百分之九十五。一个人无法在力量上显示自己时,就要在精巧上做文章。一个人缺乏敢作敢为的勇气时,就要在合情合理这个道德品质上作文章。我们隔很长时间才能够出现一个司马迁、郑樵或顾炎武。这些人惊人的工作使我们联想到永远不知疲倦的巴尔扎克和维克多·雨果。这就是两千多年的叩头给中华民族带来的结果。

对人们的头发与肌肤的研究,似乎也能说明千百年来室内生活的影响。中国人的胡须一般很少,有的极端缺乏,就是一个明证。这使得许多中国人不知道刮脸刀有什么用处。男人的胸毛是不为人知的。女人唇上的茸毛在欧洲并不罕见,在中国却绝无仅有。据医学权威们透露,书本上也有记载,女阴无毛在中国妇女中绝非偶然。中国人皮肤的汗毛孔也比欧洲人细腻,这就使得中国妇女的皮肤一般比欧洲妇女纤细,肌肉也较松弛。这是她们通过缠足的习惯有意培养成的理想模式。缠足自然另有其他方面的性吸引力。中国人显然是有意识地追求这种效果的。在广东的新丰,养鸡场的管理人员把鸡关在黑笼子里,永远不让出来,鸡在窝里没有多少活动余地,于是我们就得到了新丰鸡,鲜嫩可口,名闻遐迩。皮肤的腺分泌液肯定也相应减少了,于是,中国人在解释为什么外国人有(想象中的)天天洗澡的习惯时说,这是因为他们身上有一种较强烈的气味。也许最明显的区别是与欧洲人相比,中国人失去了声音中洪亮、低沉、共鸣的特质。

据我所知,五官方面的情况,现在还没有材料证明。但是,在耳朵和眼睛的使用方面,我们没有理由认为出现了任何退化现象。中国人很讲究嗅觉器官,这从中国的烹调可窥一斑。下列事实也可证明。北京人不说“吻”小孩儿,而说“闻”小孩。人们实际上也是这样做的,汉语文学语言中,也有许多法语中odeur de femme(意为女人的气味。)的对应语,比如“绮骨香肌”和“玉人芳泽”。另一方面,中国人对冷热疼痛,以及日常嘈杂声的敏感性与白人相比则相差甚远。生活在集体化的大家庭中,中国人对这些东西已习以为常了,早已学会了如何去容忍这些磨难。或许中国人的神经是一件不得不使西方人羡慕的器官。敏感性在某些特殊行业通常是高度发达的,比如中国人的手工艺品制作。然而,在对疼痛与苦难的感受方面,又是那样的麻木。(阿瑟·史密斯(阿瑟·史密斯(Arthur Smith,1845~1932),美国公理会教士,著有多种有关中国的书籍。)在他的名作《中国人的特性》中有一章,称中国“缺乏舒适与方便”。这里他叙述了自己对中国服装、住宅、枕头和眠床等等现象的观察与感受。所有的欧洲人都感到非常有趣。我敢打赌,中国读者听到史密斯叙述自己在中国的磨难与不舒适之后,会感到十倍的有趣。白人的神经毫无疑问是退化了。)中国人容忍苦难的能力是无穷的。

然而,中国人作为一个民族之所以能够生存下来,并不仅仅是靠了粗糙神经的力量与忍受苦难的决心。事实上,他们生存了下来是因为他们同化了蒙古族,产生了一种系统发育的生理移植,因为有一种新血统的混入,必有一次文化的繁荣。简单描述了中国人的心理素质与身体条件之后,我们知道他们并没有完全摆脱长时期文明生活的不良影响,反倒发展了一些其他特点,从而使自己在更为好战的外来种族面前束手就擒。中国人的生活似乎总是在一个更缓慢、更平静、更稳妥的水平上运行,不是像欧洲人那样富于行动和冒险。于是就发展了一些心理与道德上更平和更消极的性格与习惯。这样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北方民族一次又一次的征服变得无法避免。在这些征服者手中,这个民族在政治上一次次被摧垮。问题是,在政治上被征服的情况下,民族为什么还能保持完整;这个民族并没有能阻止这些军事上的灾难,像基督教在都尔(都尔(Tours),法国中西部一个城市。)战争中阻止了穆斯林那样,而是从这些灾难中生存了下来,并吸取了新的血液以补充自己;她没有丧失自己的民族个性与文化传统,这个结果又是如何取得的?看来,国民生活有一个特定模式,没有早期原始的活力并不意味着失去了种族的耐力与反抗能力。对这种民族耐力与反抗能力的解释就是对中国何以能生存下来的解释。

新血统的注入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用来解释中国人今天所具有的民族活力。从历史上讲,这种活力每隔八百年便出现一次。如此惊人的规则,使人不得不认为周期性的民族更新也许是必要的。是民族内部道德纤维的退化导致了这些周期性的大动荡,而不是外部原因。李四光博士在一篇题为《中国周期性的内部冲突战》(载《中国科学与艺术杂志》,1931年)的出色文章中,对这些冲突与战争提出了他的调查数据,揭示出中国和平与动乱的循环有一种很精确的周期性。他说,这种周期性远远超出了可能性所允许的界限……也许可以说是太精确了,如果用人类发展历史规律去判断,则决然预测不到的。

惊人的事实是,中国历史可以很方便地划分成每八百年为一单位的周期。每个周期都以短命的然而在军事上却很强大的王朝开始。它使中国在几百年的内部纷争之后重新团结起来。其后,是五百年的和平,中间有一次改朝换代,接着是一系列的战乱。结果,首都即从北方迁往南方。然后,北方与南方脱离,南北形成对峙局面,敌对情绪强烈。这时,外来民族入侵,整个周期便告结束。历史于是又开始重新循环。中国又一次统一在中国人手中,文化又开始繁荣起来。

每一周期中所发生的事件,在时间与关联上的相同性,显示出一种不可恩议的、机械般的准确性。李博士在他的文章中曾列举了中国历史上巨大的建筑工程来说明这种准确性。这些工程都发生在每一周期的某一准确的阶段,呈现出一种命中注定的规律性。具体说来,它们都开始于每次文化繁荣之初:第一周期,秦始皇修筑万里长城,建造豪华的宫殿,如阿房富,后者不久被付诸一炬,大火烧了整整3个月;第二周期,隋炀帝开凿大运河,也修建了不少宏伟宫殿,豪华奢侈,富丽堂皇;第三周期,重建长城,也即我们现在看到的长城,新开了几条运河,修了大坝,明朝的永乐皇帝修建了北京城(永乐皇帝也因为《水乐大典》而闻名)。

这些循环周期包括:一、从秦朝至六朝和鞑靼族入侵(公元前221年至公元588年),其间约830年;二、从隋朝始至蒙古人入侵(589~1367年),其间约780年;三、现代周期,从明朝至今,周期还未结束。但是迄今为止已表明在过去的600年间,已经发生了许多与过去模式非常相似的事件。以19世纪50年代的太平天国为界,明清两朝500年的和平,现在似乎已经结束。太平天国运动标志着本周期第一次大的内战浪潮。我们现在正处在动乱与内部纷争的顶峰。首都也已遵照传统于1927年从北京迁至南京。

根据中国历史发展的模式,我们也注意到,南北分裂,外族征服北部中国,在过去风起云涌的300年中,还没有出现。(中国人与日本人混血,尽管很少见,然而却已经产生了两个很值得注意的中国人。一个是小星伽,很不错的将军,曾经发动过一次失败的反抗满洲人的运动;另一位是苏曼殊,本世纪初一位很有造诣的诗人。)

我们把这些图表重新绘制出来,一方面是因为它们本身的价值;另一方面是因为它们能够在一页纸的篇幅内,将2000多年的中国政治史做一个最简单最完美的总结。这些曲线代表了在中国大地上所发生战争的频率。

李博士也提到了另外一个事实。在第一周期之前的周期也是呈现出同样的模式。通常认为周朝始于公元前1122年,延续了共900多年。它代表着中国文化的第一次繁荣,周朝建国之后450年内是比较和平的发展时期,也是扩充疆土的时候。然后,由于公元前770年中国西北部民族的压力,京都移往东部。从此,就是各个诸侯国之间连绵不断的冲突与战争。中央政府逐渐失去对各个封建诸侯的控制。这就是孔子编年史所载的春秋时期(公元前722~前481年),以及后来的战国时期(公元前402~前221年)。这时,楚国不断扩展自己的领土,直至基本控制了当时文明中国的整个南部地区。之后,由精明强干的秦始皇领导的,混入未开化民族血统与外国风俗习惯的一个宗族征服和统一了整个中国,这个周期随着宣告结束。

这些事实,均需从人种学、经济学、气候学的角度予以解释。四五百年的和平时期会使人口逐渐膨胀,这似乎是个重要因素。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在历史上都不曾有过五百年的和平发展时期,中国也没有理由成为例外,不过,纵观中国文学史,我们又发现了另一个明确的解说。在南北分裂对峙期间,诗歌、文学中呈现了一种道德品行的堕落,正如我们前面引过的那几首诗所表明的那样。第一周期中的北方入侵时期,即六朝时期,从东晋至隋统一中国,这时,北部中国被未开化的部落所征服和占领;第二周期中的北方入侵时间,从南宋到蒙古族的元朝;这两个时期都是相应的生活上变得娇气,文学风格上变得颓废的时期。上述第一个时期突出的特点是主张工巧、绮靡、浮艳的四六骈体;第二个时期的特点是优柔感伤的词曲。人们看到的不是词句的贫乏,而是词句的繁缛、精细与工巧。再没有任何泥土气息,而是颓废、细腻的宫廷脂粉气。人们对字的声韵,像十九世纪以来的欧洲人一样,产生了相当的兴趣。在文学艺术批评与贵族生活习惯上也变得更为讲究,更为文雅。

正是在这些时期,绘画和书法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贵族家庭兴起,并将其艺术传统一代代地传了下去。在六朝时,中国文学批评第一次蓬勃发展起来。王羲之,第一个也是最伟大的书法家,出生于一个大贵族家庭,就生活在这个时期。政治上的软弱与耻辱不知什么原因恰与文艺上的精雕细刻相吻合:南部中国在这些时期是由那些连自己的皇位都坐不稳却能写很精美的诗歌的人所统治着。这些既是皇帝又是诗人的统治者有梁武帝、南唐后主和陈后主。他们都是极其短命的王朝的皇帝,却又是温柔的爱情诗的作者。北宋的宋徽宗也是一个有名的画家。

然而,也正是在这时期,种族的复生也萌芽了。因为北方征服者仅仅占据着官位,下层人民仍然是汉族。北魏的统治者是鲜卑族,但他们不仅接受了汉族文化,并且允许他们的民族与汉族自由通婚。宋朝时的全国(满族王朝)也大多为汉族。种族的构成正在起着变化。即使在文化上,这些时期也是外族影响渗入的时期,特别是在第一周期末的佛教印度雕塑,第二周期的蒙古戏曲与音乐。人种混合最明显的影响也许是表现在现代北方人的语言和体格上。他们的语调有了变化,轻辅音也变为浊辅音,身高增加,并有一种快乐质朴的幽默感。正是这种与外来血统的混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汉族能够长期生存下来。

然而,这并不足以解释所有的问题。中国为什么历尽周期性的劫难之后,仍能生存下来,而没有像罗马被伦巴底人征服那样被少数民族吞没?这种种族耐力与吸收外族血统的能力究竟来自何方?这些问题还没有回答。只有深入考察这些问题,我们才能真正理解中国今日的情势。

这种所谓的种族耐力与活力尽管受中国中产阶级退化品质的影响,但还是使中华民族历经政治劫难而生存下来,并吸收了外来民族的血统得以再生。这种耐力与活力,部分是体质上的,部分是文化上的。而使种族稳定的文化因素之一首先是中国的家族制度。这种制度有明确的定义和优良的组织系统,使得人们不可能忘记自己的宗系。这种不朽的社会组织形式,被中国人视为珍宝,比任何其他世俗的财产都宝贵,甚至含有一种宗教的意味。向祖先表示崇拜的各种礼仪,更加增强了它的宗教色彩。对这一套东西的意识也已深深地扎根在中国人的心灵之中。

这样一个组织良好而颇有宗教意味的家族制度,在汉族与其他家族制度意识不强烈的外来民族混合时,有着巨大的诱惑力。不开化的部族以及由不同民族的父母所生的混血儿总是急于加入到这样一个家族中,并声称自己是这个不朽家族制度中的一员。设想自己一旦咽气时,并没有真正死亡,而是仍旧生活在家族生活的长河中。这种家族制度也是使家族成员生殖繁衍的直接刺激剂。比如为了使林氏家族生存下来,就应该有许许多多林姓的孩子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

或许纯粹是因为家族制度的原因,中国人能够将河南的犹太人同化。这些犹太人今天已被彻底汉化。他们不吃猪肉的传统也成了纯粹记忆中的事情了。只有中国人的家族思想,强烈的种族意识才能使犹太人自己的种族意识自惭形秽,归于消亡。从人种学的角度看,这并不是什么不光彩的成就。北部的鞑靼人,其种族意识,种族自豪感甚至比不上犹太人。在这仲情况下,中国当地人在同化能力方面显然比外来入侵者占有更大的优势。从这个意义上讲,满洲人将永远是中国人,而日本人的企图将会彻底失败:政治秩序可以改变,统治者可以更换,然而,中国家族仍然是中国的家族。

另一个使社会安定的文化因素是中国完全没有固定的阶级。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科举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中国的家族制度使人口增加,从而使种族得以延续;而科举制度则使国家能对人口进行质量上的选择,从而使才能得以再次繁殖,世代相传。科举制度始于唐代,是建立在中国贵人非天生的基本信仰上的,中国话是“将相本无种”。这种制度在汉朝的推举文职人员的制度中已具雏形。公元3~4世纪的魏晋之后,官吏选举制度有些变化,变得对名门望族有利,对黎民百姓不利。结果造成了“九品制”中的“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这显然有利于晋朝贵族家庭的发展。

科举制度到唐朝(7~9世纪)已经完善。一直到1905年,它基本是一条由寒门通向权势与名利的向人人都开放的途径,尽管在后来的朝代中,科举制度多少有些修改。这些考试从本质上讲,是有些机械,尽管这种机械性多少也有些必要。所以,它往往不能吸引真正的天才,但是它却适合选举一般有才能的人,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智力测验。这种制度使得农村有才能的人不断进入城市,弥补了上层阶级那逐渐失去的活力,使得社会健康所急需的内部再生能力得到周期性的补充。纵观多少世纪以来的情形,科举制在统治阶级的质量上,起了重要的选择作用,从而使社会得以稳定。

更重要的是,统治阶级不仅从农村来,而且更要回到农村去,因为田园生活的模式总被认为是最理想的生活方式。在艺术、哲学与生活中的这种田园理想,深深地扎根在中国普通人的意识中,它在很大程度上是我们今天的种族繁荣与健康的原因。中国生活模式的创造者们在文明与原始的生活习惯之中,维持一个不偏不倚的水平。他们干得如此漂亮,不是连他们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吗?他们选择了农村文明,忌恨机械发明,喜爱简朴的生活,他们发明了各种舒适的生活方式又不被这些方式所束缚。他们在诗歌、绘画、文学中一代又一代地宣传“返朴归真”。是他们健全的本能指导他们这么做的吗?

接近自然就意味着身体与精神上的康健。退化的只是城市人,并非农村人,所以城市中的学者与富庶人家总是有一种渴望自然的感觉。一些著名学者的家书家训总是充满了这方面的内容,揭示了中国文明的重要一点。这是使中国文明得以长期延续的既微妙又深刻的方面。我从郑板桥异常珍贵的家书中,随便选了一封给他胞弟的信。板桥家书应该被看作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家书:

“吾弟所买宅,严紧密栗,处家最宜,只是天井太小,几天不大。愚兄心思旷远,不乐居耳。是宅北至鹦鹉桥不过百步,鹦鹉桥至杏花楼不过三十步,其左右颇多隙地。幼时饮酒其旁,见一片荒城,半堤衰柳,断桥流水,破屋丛花,心窃乐之。若得制钱五十千,便可买地一大段,他日结茅有在矣。吾意欲筑一土墙院子,门内多栽竹树草花,用碎砖铺曲径一条,以达二门。其内茅屋二间,一间坐客,一间作房,贮图书史籍笔墨砚瓦酒董茶具其中,为良朋好友后生小子论文赋诗之所。其后住家主屋三间,厨屋二间,奴子屋一间,共八间。俱用草苫,如此足矣。清晨日尚未出,望东海一片红霞,薄暮斜阳满树。立院中高处,便见烟水平桥。家中宴客,墙外人亦望见灯火。南至汝家百三十步,东至小园仅一水,实为恒便。或曰:此等宅居甚适,只是怕盗贼。不知盗贼亦穷民耳,开门延入,商量分惠,有甚么便拿甚么去;若一无所有,便王献之青毡,亦可携取质百钱救急也。吾弟当留心此地,为狂兄娱老之资,不知可能遂愿否?”

这就是中国文学中的典型感情。郑板桥的这种田园理想是建立在他对贫苦的农民充满博爱精神的诗一般的感情之上的,接近于道家精髓。正如曾国藩的田园理想是建立在渴望维系家族制度的感情之上,与儒家种族观念息息相通,二者相辅相成。因为田园理想使家庭成为一个单位,是社会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也使乡村成为一个单位,是整个政治文化制度的组成部分。

我们会饶有兴致地看到,曾国藩这位了不起的将军和当朝宰相,在给他儿子及侄子的信中,不断告诫他们不要养成奢侈的习惯,建议他们种菜,养猪,给农田施肥。他明确告诉孩子要勤俭持家,这样家族的繁荣才能持续下去。

如果简朴可以使家庭延续和完善,那么简朴也可以使一个国家延续和完善。对曾国藩来讲,以下这些道理是不言而喻的:“大抵士宦之家,子弟习于奢侈,繁荣只能延及一二世;经商贸易之家,勤勉俭约,则能延及三四世;而务农读书之家,淳厚谨饬,则能延及五六世;若能修德行,入以孝悌,出以忠信,则延泽可及八至十世。”

于是,我们就很容易理解曾国藩为什么认为“养鱼、喂猪、种菜、种竹”为“家政四要”。他说,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继承我们祖先的传统,另一方面可以让人在墙外就看到我家的生气。进院之后又能看到一片繁荣景象。即使多花点钱,雇几个人帮忙,这个钱也是值得花的。从这四件事上,可以看到一个家庭是在上升还是在败落。

从颜之推(531~591年)、范仲淹(989~1052年)、朱熹(1130~1200年)的家训,我们都可以看到这种执著的勤奋俭朴的家庭理想。这种理想也是被认为是民族最合理的道德遗产。家族制度已经多多少少交织在田园生活的模式之中,二者无法分离开来。“淳朴”这个词对希腊人是至关重要的,对中国人也是如此。似乎人们既知道文明的好处,也知道文明的危险。人类知道享受人生的乐趣,但同时也清楚这种乐趣只是昙花一现的东西。他们害怕上帝的忌妒,所以宁可享受简单一些却能持久的乐趣。根据中国人的观点,享受生活中太多的幸福,就是“折福”,即减少自己生活中的福分。于是,“人当趋福避祸,两加审慎!”“人当取清淡之福”,正如明末一位学者所云。这一点,中国人从内心表示赞同。因为人类幸福是如此靠不住,返朴归真是最切实的保证。事实必定如此,中国人从本能上就知道这一点。他们要求家族延续,从而也使民族得以延续。

于是我们可以说,中国人作为一个民族,通过时文明的一种本能的怀疑与坚守原始的生活方式,避免了城市生活所带来的退化。这就意味着,所谓的中国文明必须被理解为一种与西方文明有相当差别的文明,喜欢尚古主义,并不大愿意向它说再见。这当然不是一种能保证人民和平,不受断断续续的流血与动乱之苦的文明,不是一种能避免战争、饥荒与水灾的文明。

在一个经历了2000多年相对文明的社会生活的国家中,仍然会发生《水浒传》中描述的那些事情,包括虽不多见但仍有可能的食人肉的事情。这个事实本身在某种程度上为我们揭示了这种不可思议的、对抗文明所造成的混乱从而使社会延续的秘密。梁山泊的宋江、李逵等一群健壮的强盗,虽然是孔子之后15个世纪的人物,然而他们让我们看到的并不是疲惫不堪的文明的代表,而是文化时代到来之前的黎明时分一群欢乐的孩子。那时,生活的保障还是个未知数。似乎中华民族并没有按孔子的说教变得完全成熟起来,而是在切实地享受那延长了的孩提时代。

这使我们考虑到有关中华民族种族构成的一个极有趣的问题:作为一个人种实体,中华民族所呈现出来的特点是古老民族的特点呢?还是一个在各方面都还年轻,在种族上远未成熟的那样一个民族的特点?我们也许可以这样来区别:中国人在文化上是古老的,在种族上是年轻的,这是一个当代许多人类学家都主张的观点。格里菲思·泰勒根据他的移民区模式,把中国人划分在人类进化最年轻的一层。哈夫洛克·埃利斯(哈夫洛克·埃利斯(Havelock Ellis,1859~1939),英国心理学家和作家。)也认为亚洲人处在种族上的婴儿时期,他们在获得专门化的发展之前,仍会保持着儿童时期的适应性、灵活性,以及原始状态的各种纯朴的特质。也许“延长了的儿童时期”是一个更好的字眼,因为幼稚、受阻碍的发展、停滞等等都容易引起误解。

所谓中国文化停滞的观点是由于人们单纯从外部观察中国,对中国内部生活一无所知而造成的误解,人们只要考察一下中国瓷器的最新发展就可以明了。这种发展并不是许多外国人想象的那样,在孔子时代就面世的。这种发展只是第10世纪左右的事。(原文如此。)即使在那时,发展也很缓慢,直到17世纪康熙乾隆年间才达到完美的程度。这是我们几乎可以看得见的时期。油漆、印刷和绘画的发展也较缓慢。但每一个朝代都使这些工艺前进了一步。具有中国特点的绘画直到近1000年前才出现。作为一个文明古国,这个时间并不算早。在文学上,史诗性质的散文和离奇故事的出现也很晚,比如《水浒传》和《西游记》,只是在14世纪才得到全面发展。当时离孔子与老子生活的年代差不多已经有2000年了。

很奇怪,中国古代没有出现过史诗,或许原本有过史诗,但早已散佚,在文学史上没有留下一点痕迹。戏剧也是到11世纪的蒙古玉朝才得到推广。像《西游记》这样的幻想小说也是这时才出现的。中国人的想象力是被那时的佛教激发起来的。小说在9世纪才具雏型,14、15世纪(明代)得到发展,在满族王朝开始时达到高峰,《红楼梦》为其代表。该书与《克拉丽莎·哈洛》(本书为塞缪尔·瑞恰生(Samuel Richardson,1689~1761)所著。作者是英国小说家。)同时代,是东方的《克拉丽莎·哈洛》。如果中国的文化尽早地大放奇花异葩,然后在孔子死去后的几个世纪中结束,像希腊文化那样,那么中国只能向世界贡献出一些精辟的道德格言和民谣等等,就不会有后来的伟大的绘画、小说和建筑。看起来我们并不是在观察一个民族被阻滞的发展,它像希腊和罗马那样在年轻的黄金时代就达到了顶峰;而是在观察那延长了的民族的儿童期,它需要几千年的时间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即使那时,它也许还会勇敢地去进行更多的精神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