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妇女生活

始自原始时代,中国人的血液中,妇女就没有占据过自己应有的地位。中国人由阴阳构成的二元世界观,可以追溯到《易经》。孔子曾经对此书作过详细的阐述。尊敬妇女,对女性采取一种温柔态度,这在野蛮时期就是条顿人的特点。然而在中国的早期历史上,却看不到这种对妇女的感情。《诗经》汇集的民歌中,就已经有性不平等的反映:

“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

“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

这首诗的年代比孔子要早几个世纪。然而,妇女在其彼文明驯化之前并没有遭到束缚。她是随着儒学的发展而一步一步被束缚起来的。

原始的中国社会制度是母系氏族制。这一点很值得注意,因为母权制的某些精神仍一直存在于中国妇女的气质之中。中国妇女从总体上讲比男性稳定,现在即使是在儒家传统控制的家庭中,也有许多是妇女掌权的。母系制在周代就更清楚可见了,当时的家姓都是母姓,男人只有个人的名字,叫“氏”,根据自己的出生地或官职取名。总览《诗经》中所有的民歌,我们看不到任何幽禁妇女的迹象。古代一定是有选择自己配偶的自由的,就像今天广西的土著居民那样。这是一种自然的、原始的选择,但却是自由的选择。《诗经》中有一首诗这样写道: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我思,岂无他士?狂童之狂也且!”

《诗经》中还有许多妇女与情人私奔的故事。婚姻制度还没有对妇女形成一种像后来那样严重的束缚。在孔子时代,特别是在上层阶级,男女之间的性关系多少有如堕落的罗马时代。有儿子与继母、公公与媳妇、姐夫与小姨子之间的乱伦;有人将自己的妻子献给邻国的统治者;也有名为儿子取亲,实为自己娶妾,以及皇后与大臣的通奸,《左传》里有无数这样的例子。一直有根大权力的妇女,在那时的表现很不寻常。魏国的王后让国王把全国最美的男子招来在她的闺房侍候。离婚很容易,离婚者也可以再婚。女子的贞操还不是别人特别关注的问题。

随后,孔子学说兴起,宣扬妇女应紧锁闺房。根据《礼记》,儒家将男女隔离,很快就发展到甚至不允许离婚的姐妹与其兄弟同桌吃饭的地步。在具体实践中,这些“礼”究竟被遵守到什么程度,我们不得而知。根据儒家的哲学观点,这种对妇女的隔离与幽禁并不难理解。儒家学说强调人有高低贵贱之分,承认社会统治者的权力,主张劳动的分工。男子主外,女子主内。它鼓励妇女做有女子气质的妇女,自然就教育她们遵守一些女性的道德,如文静、顺从、优雅、整洁、勤劳、能织布、会烹调、尊敬公公婆婆、友爱丈夫的兄弟、礼遇丈夫的朋友等等所有从男性观点出发,认为是值得提倡的道德。从根本上讲这些道德说教并没有什么错。考虑到自己经济上的从属地位,考虑到自己对习俗的热爱,妇女们便接受了这些说教。她们的本意,或许是想做好人,或许是想取悦于男子。

儒教意识到这种男女的不同有益于社会的和谐,或许在此儒教已经非常接近真理。然后,儒教也给予妻子与丈夫差不多“平等”的地位,但妻子地位多少低于丈夫,不过仍是平等的配偶,正如道教中代表阴阳的两条鱼,相辅相成。儒家也给予母亲一个在家里受尊敬的地位。从最好处去解释儒教精神,这里,男女的不同并不意味着对妇女的束缚,而是意味着关系的和谐。那些能控制自己丈夫的妇女都知道,这种性的安排是她们获得权力的最好最有效的武器;而那些不能控制自己丈夫的妇女则无力提出(并解决)任何妇女问题。

这就是儒家在受到后期男性学者影响之前对妇女及妇女的社会地位所采取的态度。这时儒家还没有形成后期那种非常自私的态度。但是,妇女低一级的观念已经有了,一个罪恶昭彰的实例是规定丈夫在妻子去世之后只要服丧一年,而妻子在丈夫死后却要服丧三年;一般人在自己的父母死后要守孝三年,然而如果妻子自己的父亲去世,而此时公公却在世,那么守孝期只有一年。像恭顺、忠诚这样典型的女性品德,被汉朝的刘向编撰整理为类似女性仪礼的东西,与男性仪礼大相径庭。《女诫》的女作者班昭是“三从四德”的竭力倡导者,“三从”,即妇女未婚从父,婚后从夫,夫死从子。这最后一“从”自然从来也未真正实行过。因为在儒家伦理中,母亲还是有较高地位的。在汉代,妇女为贞洁而死,就已经可以受到公开的敬仰,并为其立“牌坊”,或由皇帝赐予一个什么称号。然而,妇女仍然可以再婚。

在追溯寡妇贞洁的理论发展时,不可以过分注重学术理论。因为中华民族一直是求实的民族。他们嘲笑理论,使其萎缩。实践必定落后于理论。甚至到清代,也仅仅是有官职的文人死后,妻子才会被认为应该守寡。对平常妇女则没有特殊要求。唐代时,大学者韩愈的女儿曾嫁过两次。在唐代的皇家公主中,有22位再婚,4位结过3次婚。但是,由几百年前的汉朝开始的传统也同时在起作用,强调以前所谓男子可以续弦而女子则不能再婚的原则。

在此之后是宋代的学者,他们强迫妇女生活在禁闭的世界里,规定寡妇再嫁是道德上的罪恶。他们极其珍视妇女的贞洁。对妇女贞洁的崇拜也就成了一种心理上的痴迷。妇女被认为要为社会道德负起责任,而男人则不必。更有甚者,妇女还要为其性格中的勇气和力量负责。很奇怪,男人们非常羡慕女性的这种性格。这时,重点已经从妇女平常的家庭道德转到女性的英雄主义和自我牺牲的精神。在9世纪时,就有一位寡妇,得到儒教的男性信仰者极大的赞赏。她当时正在伴随自己丈夫的棺椁回乡的路上。一个客舍老板拒绝让她进入客店,拉了她的胳膊。她于是认为胳膊已被玷污,随即将它砍掉了。元代的另一位寡妇也受到人们的极大的敬仰,因为她拒绝让郎中察看她溃烂的乳房。她也因此而勇敢地死去了,大部分此类故事可见于各个朝代官方撰写的文书。其中有专门章节叙述伟大女性们的一生,与伟大的男性们并列。一位以自杀保卫自己贞洁的妇女往往有机会在文学上以某种形式留下芳名。

到了明代,这种贞洁守寡的教条成了官方的一项制度。凡30岁以下开始守寡直到50岁达20余年者,官府要为她立“牌楼”,以资鼓励。其家庭可免去一切赋税。于是,不仅崇敬妇女品德的纯洁是非常道德而高尚的事情,家庭里男性成员如果这样做也会给自己带来一系列的好处。贞洁寡妇不仅受男人及其亲属的欢迎,也是妇女使自己出人头地的最方便的办法。她给自己的家庭,也为整个村庄和家庭带来了荣誉,这样,寡妇的贞洁成了人人津律乐道的品质,只有少数有独立思想的人曾经作出过几次抗议。正是这种贞洁观导致了儒学在“文艺复兴”的1917年遭到批评,被称作“吃人的礼教”。

随着儒家理论的发展,实际生活的小溪也在不息地奔流。它建筑在社会常规的基础之上,然而更重要的是经济的压力。比儒学的影响更为重要的事实是男人在控制着钱袋。儒学将寡妇贞洁立力一种宗教,而宝石、珍珠项链与儒学无关,却使女性变为姬妾与妓女。魏晋时期,政治混乱,财富聚集到少数人手里,大家族兴起。这一切一方面促使了纳妾这种社会现象的产生,一方面又迫使男人将新生女婴溺死,因为他们承担不起女儿出嫁时的庞大费用。在这些年代,许多官吏与富豪在自己家里都供养几十甚至几百个舞女。这种奢侈放荡,耽于声色的生活使那些浪荡公子的迷梦得以实现。总之,妇女成了男人的玩物。石崇纳妾几十人,他通常在床上洒一层薄薄的香粉,让他的姬妾从上面走过。体轻者走过不留脚印,赏珍珠项链,留下脚印的则要“节食”以减肥,是那些珍珠项链,而不是儒家的学说,成了中国妇女堕落的原因。正如古罗马与现代纽约的情形一样。实行缠足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这是男性的想象力与审美观堕落的最后一个明证。

荒谬的是,也正是在这个时期,中国妇女以她们的忌妒著名,那些怕老婆的官员们经常带着一脸的青伤上朝,致使皇上不得不降旨惩罚这些爱忌妒的妻子。一位名叫刘伯玉的人经常背诵《洛神赋》。有一次他感叹着说道:“娶妇得如此,吾无憾焉。”他妻子答道:“君何得以水神美而欲轻我?我死,何愁不为水神?”当晚她就投河自尽了。7天之后,她托梦给刘伯玉说:“君本愿神,吾今得为神也。”从此以后,刘伯玉再也不敢过任何一条河。刘妻淹死的那条河就叫“妒妇津”,在今天的山东省。如有妇女欲过此河,总要先把自己漂亮的服装盖起来,或者揉皱,脸上涂一些别的什么东西,否则就会风暴骤起。然而如果是长得丑的妇女,河神便不会忌妒。那些过了河而没有引起一场风暴的妇女认为她们自己长得一定很丑。

现在我们很容易看到,妇女的忌妒是随着姬妾制度的发展而发展的。这是她们唯一的防身武器。一个好忌妒的妻子可以仅仅靠这种本能的力量阻止自己的丈夫纳妾,现在也可以找到这样的例子。如果男人有一点理智的话,他会看到婚配是女人最好的,也是唯一的职业。于是,他就会原谅女人们这种职业的伦理,不管他有没有纳妾。我们的学者俞正樊早在1833年就发现,“妒非妇人恶习”。失去丈夫欢心的妇女与失去老板欢心的职员,他们的心情是一样的;没有结婚的姑娘与失业者的心情也差不多。人们在商业竞争中的职业忌妒与妇女在情场上的忌妒一样地冷酷无情。一个小商贩不愿丢掉自己的买卖,其心情与一位老板的妻子看到丈夫娶了另一个妇女的心情是一样的,这就是妇女经济没有独立所产生的必然结果。看不见这一点,人们就会笑话那些以美色骗取男人钱财的女人。其实她们只不过是另一种成功的商人,她们比自己的那些姐妹的头脑要清楚。她们以职业精神将自己的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然后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成功的商人与以美色骗取男人钱财的妇人都要同一种东西——钱。鉴于他们都有一个清醒的头脑,他们应该互相尊重。

然而,在中国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我曾经被几位妇女用轿抬上了苏州郊区的山岗。那些女轿夫坚持要把我这样一个男人抬上山顶。我多少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让她们这样做了。因为我想她们可能是中国母权制的后裔,是南方福建人的姐妹。高耸的胸膛,挺直的体态。她们运煤、犁地。她们清晨早起穿衣漱洗,头发梳得非常整洁,然后下地干活,到时候回来给小孩儿喂奶——是人奶而不是牛奶。她们同那些作为富裕人家的当权者,也是自己丈夫的统治者的妇女们是姐妹。

我有时想,中国妇女真的是受到压制的吗?这时,慈禧太后强有力的形象便进入我的脑海。中国妇女可不是那种易受压迫的妇女。她们尽管被剥夺了许多的权力,他们不可以做速记员,或律师和法官,但是她们在家里是统治者。当然那些堕落的家庭除外,那里,妇女是男人的玩物。不过,即便在这些家庭,一些姬妾也设法控制了她们的丈夫。更重要的是,尽管妇女被剥夺了许多权利,但她们仍有结婚的权利。每个中国姑娘都可以有一个自己的家。人们坚持就是奴婢也应在适当的年龄出嫁。在中国,结婚是妇女不可剥夺的权利。充分享受这种权利,她们就有了用来争取其他权利的最好武器,无论是作为一个妻子,还是作为一个母亲。

问题要从两方面看。男人对待妇女无疑是不公平的。然而妇女如何进行报复也颇有意思。对妇女进行束缚的结果是人们普遍认为妇女地位卑贱,她们自己也妄自菲薄,许多男子可以享受的社会权利被剥夺了,她们受到较少的教育,有较少的知识。她们的生活比男人简朴、辛苦,且不自由,她们忍受着男女之别的痛苦。然而对妇女的压迫,更多是无形的,是由对妇女卑贱的普遍认识而来的。如果丈夫与妻子之间没有爱,丈夫可能会独断专行,这时妻子只好逆来顺受,别无他途。她们只是忍受着这种家庭专制,就像中国人忍受着政治专制一样。但是,没有人敢说中国的专横丈夫特别多,幸福婚姻特别少。其中的原因,我们将很快看到。妇女们不能碟蝶不休地饶舌,不能串门,不能在街上观看男性。然而,许多人还是在饶舌,许多人还是在串门,许多人还是在街上观看男性。她们被要求贞洁,而男人则可以淫荡。这倒并不难做到,因为大多数妇女生来就是贞洁的。她们被剥夺了西方的妇女所享受的尊敬与社会权利,但是她们一旦习惯了这种生活,她们也不在乎去不去参加那些男女们的社交聚会,因为她们有自己的社交场合与家庭聚会。她们也不在乎当不当警察去维护街上的治安,或者沿街叫卖铁器等等权益。事实上,任何其他事情都不重要,唯独自己在家里的地位,因为她们在那里生存、活动、做人。

在家里,妇女是统治者。没有一个现代人会相信莎士比亚所说的:“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莎翁自己也用其他剧中人物对这句话做了反证,如克莉奥佩特拉(Cleopatra),以及李尔王的女儿们。仔细观察中国人的生活,你会发现所谓妇女依靠别人的流行观点也是不客观的。无论咸丰皇帝在世与否,慈禧太后都在统治着国家。在中国,有许多慈禧太后式的人物,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在平常人家。家庭就是皇朝,在这里,她们可以任命自己的州长,决定儿孙们的职业。

人们对中国人的生活了解越多,就越会发现所谓对妇女的压迫是西方人的看法,似乎并不是仔细观察中国人生活之后得出的结论。这个批评肯定不适用于中国的母亲这个家庭的最高主宰。任何对此持有异议的人应该读读《红楼梦》这部描写中国人家庭生活的巨著。研究一下贾母的地位,凤姐及其与丈夫的关系,以及《红楼梦》中任何一对夫妇(父亲贾政与其妻子关系可能是儒家观念中最正常,最典型的),看一下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在家里掌权。某些西方读者可能会羡慕老祖母的地位,她是家里最受尊敬的人,大家都悉心照料并尊敬她。媳妇们每天早晨都去她的住所问安,请示并决定家里最重要的事情,然而如果贾母缠足,隐居深闺,连举手投足之劳都由看门人及男仆来代替,西方读者还会羡慕吗?再研究一下《野叟曝言》中儒家的英雄母亲水夫人吧。水夫人受过良好的教育,是儒家智慧的典范,无疑是整篇小说中地位最高的人物,她一句话,就能让她当宰相的儿子脆在面前。她用自己无穷的智慧负责着整个大家庭的福利事业,就像一只母鸡保护着自己的雏鸡一般。她用明智与宽厚控制着家庭。她家的所有媳妇都甘心情愿做她的奴隶。作者对这个小说人物的描写也许言过其实,但绝不纯粹是虚构。是的,女人在家里统治,男人在外面统治,孔子已经对劳动进行了明确的分工。

妇女们也清楚这一点。今天,上海百货商店里女售货员仍然用一种羡慕的眼神看着那带着鼓鼓囊囊钱包的已婚妇女。她们希望自己也在买东西,而不是卖东西。有时她们希望自己正在为小孩织毛衣而不是在点零钱。从早到晚一站8个小时,而且是穿着高跟鞋。时间太长了,她们也太累了,大部分人从本能就会感觉到孰好孰坏。她们中的一些人也向往独文,然而在男人统治的社会,所谓的独立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那些看破红尘的人讥笑这种“独立”。那种原始的,要做母亲的强烈欲望——无形,无言,模糊但强烈——充满了她们心灵。这种冲动又引起了对化妆品的强烈欲望。这些欲望是那么天真,那么自然,那么符合本能。她们计算了一下自己从仅够糊口的工资中节省下来的钱。这些钱甚至不足以买一双她们正在出售的网线袜。于是,她希望自己有一位男朋友在为她买礼物,或者请他给自己买,间接地,羞涩地。试图不失掉自己的自尊心。中国的姑娘们基本上都是体面的,但她们为什么不应该请男人为自己买礼物呢?她们还有别的什么办法能买一双她们的本能告诉她们应该买的网线袜呢?生活就是这样的混乱,这样的使人迷惑不解。现在她们清楚地认识到应该叫一个男人为自己买生活用品。她们要结婚。她们的本能是对的。结婚有什么错呢?受保护的母性有什么错呢?

于是,她们成家了。她们编织,缝纫。不过在江浙一带中等家庭的妇女甚至不再烹调或缝纫了,因为男人们在这些方面的技术已经压倒了妇女。最好的裁缝和厨师是男人而不是女人。男人会继续在各个领域压倒妇女,但婚姻例外,男人在婚姻以外的世界有各种各样比妇女更有利的条件,然而在婚姻世界中,妇女却占据着优势,妇女们自己也知道这一点。在任何一个国家,妇女的幸福不是取决于她们享受社会权益的多少,而取决于她所与之生活的男人的品质。妇女受男人的野蛮狂暴专政之苦多于她们受没有选举权之苦。如果男人们通情达理,脾气温和,会体贴人,妇女则不会受苦。除此之外,妇女一直有性的武器,她们可以充分利用它。这是自然为保证她们的平等而给予的武器。无论如何,每一个男人,从皇帝到屠夫,从面包师到蜡烛制造商,都曾经训斥过自己的妻子,也被自己的妻子训斥过。因为自然法则规定,她们在一起进行亲呢行为时,是平等的。有些最基本的关系,比如夫妇关系,在不同的国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至少不像旅游者们描述过的那样。西方人倾向于想象中国的妻子们都是其丈夫沉默的奴隶,尽管实际上中国的丈夫们,一般来讲都是非常通情达理,善于体贴的人。而中国人则倾向于认为,既然西方人从未听说过孔子,那么西方的妻子就不必为自己的丈夫洗衣做饭,而仅仅是穿着睡衣在海滩上玩,或者三天两头光顾舞会。那些独一无二的,异乎寻常的例子使得这些茶余饭后的有趣闲谈成为可能。于是,人类生活的基本的、常见的事实就被忘却了。

可见,在实际生活中,妇女并没有被男人压制。真正受苦的是那些娶了不少小老婆,使自己的家变成了恶毒女人之窝,只能从一个女人的房间躲到另一个女人的房间的男人。不仅如此,那种难以理解的性吸引力使得不同性别、不同辈份的亲戚们能够基本上和睦相处。所以,妇女既没有被丈夫压制,也没有被公公压制,妯娌之间也不能互相压制,因为她们处于平等的地位,虽然她们之间谁也没有喜欢过谁。唯一的可能性是媳妇被公婆压制。这种事情事实上经常发生。在中国人的大家庭里,媳妇要承担多种责任。所以,她的生活往往很艰难。人们应该记住,中国人的婚姻并不是个人的事:一个男人并不是娶妻子,而是“娶媳妇”,正如习语所云。一个儿子降生时,习语说:“生孙子了”。于是,媳妇要对公婆尽比对自己丈夫更多更艰难的义务。唐代侍人王建在一首诗中表达了他对“新娘”的怜悯之情: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

“未谙翁食性,先遣小姑尝。”

如果一个女子能使男人满意,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了。但是如果她能使另一个女子满意,那就是一种英勇的行为了。许多妇女都做不到。儿子被夹在中间倍受折磨,既要孝顺父母,又要爱戴妻子,却又从来也不敢为自己的妻子辩护。实际上,所有对妇女的虐待都来自同一性别的压迫者。然而,这时的媳妇也在等待着自己当婆婆的那一天。如果她真能活到那朝恩暮想的年龄,那么她的地位就真是既能给她带来荣誉,又能力她带来权力,那也是自己一生辛苦挣来的,是应该得到的。

然而,对妇女的幽禁,直接影响着我们在理想的美、理想的女性、女儿的教育、恋爱与求婚的形式等问题上的观点。

中国与西方在女性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尽管双方都认为女性身上存在着某些魅力,有一种神秘感,但双方的观点在本质上是不同的。这个问题在艺术上展现得尤为明显。在西方,女性的肉体被看作是灵感的来源,是完美与和谐的最高形式;中国的艺术则认为女性的肉体的魅力来源于自然界本身的和谐。中国人看到一个女人的塑像,高高地耸立在纽约港,供所有进出这个国家的人们玩赏,他认为没有比这个事实更使人感到惊奇的了。让一个女性裸露人前,这简直是无礼之至,下文明到了顶点。当他获悉那位妇女并不代表女性,而代表自由观念时,他就更感到惊异:自由为什么应由女人来代表呢?为什么让女人来代表胜利、正义与和平?希腊人的观点对他来说是新奇的。因为在西方,妇女被奉若神明,被赋予一种精神上的微妙品德,代表任何一种纯洁、高尚、美丽、超凡的东西。

对中国人来说,女人就是女人,是不知道享乐的人。我们告诉男孩,如果他从晾着女人裤子的绳子下走过,他就永远不会长高。崇拜一个底座上的雕像女人,崇拜裸露着身体的女人,显然是不可想象的。对妇女的幽禁,使得人们认为裸露女性身体是极不雅致的事,无论是在艺术上,还是日常生活中。在德莱斯顿(德莱斯顿(Dresden),现德国东部的一个城市。)艺术画廊展出的某些美术名作显然属于色情画一类。向西方人学习的中国时髦画家们不敢说所有艺术的根源都是要激发人们的美感,但是,欧洲大陆的艺术家们却都但白承认,毫不掩饰这一点。

但是,中国人也有性欲,只不过表达形式不同就是了。妇女的服装设计并不是为了显示体型,而是为了模仿自然。一位西方艺术家通过自己能激发美感的想象,可能会在海上腾起的波浪中看到一位裸体女性的形象;而中国人则透过观音菩萨的衣饰看到了海浪。妇女形象的设计则是以垂柳的优美姿态为模特儿的,这就是为什么妇女的肩膀总是低垂的。她长着一双杏核眼,弯弯的眉毛,眼光像平静的秋水。她有着像石榴子一般的明牙皓齿,像垂柳一般的软细腰肢,像春笋一般尖尖的十指,像弯月一般的缠足。这样诗一般的描写在西方并非一概没有,然而中国艺术的整个精神,特别是中国妇女服装的式样,说明中国人在做这些描述时是认认真真的。因为妇女的身体,作为身体,中国人没有能够欣赏,这种欣赏在艺术上很少见到。中国的画家在表现人体方面沮丧地失败了。就是明代仇十洲这样以描写妇女生活闻名的画家,也是平平。他画的裸体仕女画,胸部就像一个个土豆。由于对西方艺术所知甚少,很少有中国人能讲出一位妇女的胫或者是背究竟美在哪里。《杂事秘辛》一书相传为汉代,实为明代的作品,其中对女性的裸体做了相当完美的描述,表现了对人体美真正的欣赏与喜爱。然而这差不多是唯一的例外。这就是对妇女进行幽禁的结果之一。

事实上,服装的这些变化并不重要。妇女的装束会有变化,然而只要这些装束在女人身上,男人们就会喜欢。而只要男人们认为这些服装是漂亮的,女人们就会穿用。从维多利亚时代用衬架支撑的女裙和用鲸骨环撑大的女裙,到20世纪像男青年一样苗条的装束,以及1935年风行的飞行员救生衣,这些变化如此不同,实际上比中外妇女服装不同还要显著。只要是女人们在穿着它,男人就会觉得很漂亮。国际妇女时装露天表演应该将这一点清楚地体现出来。仅在10年以前,妇女在大街上散步也是穿着长裤,今天,她们已经飘飘然于覆盖踝节部的旗袍之中了,而西方妇女则已经在穿短裙,与此同时,睡裤则很有可能也要时髦起来。这些变化所造成的唯一结果是使男人的眼界大开,思路大开。

更重要的是对妇女的幽禁与理想的女性之间的关系。这种理想,就是“贤妻良母”。这个名词在现代中国已经成为很多人的笑柄,特别是那些摩登女性,她们最渴望的莫过于“平等”、“独立”和“自我表现”,她们认为妻子和母亲都是依附于男人的人。这样就造成了一些观念上的混乱。

让我们先来阐明两性之间的关系问题。看起来,一位妇女在成为母亲之后,就不再认为自己的地位是建立在丈夫的欢心之上。只有当她失去了母亲地位的时候,她才感到自己在完全依赖别人,即使在西方,也曾有过这样的时期,即社会与妇女们自己并不歧视母性,歧视生儿育女。母亲在家庭中地位也恰如其分,那是一个高度荣耀的地位。将孩子降生在这个世界上,井用母亲的智慧带领他,指导他进入成年。任何一个清醒的社会都会认识到这些工作对任何人来讲都是不简单的。如果因为她能做这项高尚的工作,并且比男人做得好,所以无论在社会地位上,还是经济地位上,都被认为是男人的附属物——这种观念很难让人理解。妇女中有天才人物,正如男人中有天才一样。但女中豪杰实际上比男性天才要少,比民主使我们相信的数量要少。对这些妇女来说,自我表现比生儿育女意义更重大。但对占多数的平常人来说,让男人去挣钱养家,妇女自己生儿育女吧!至于自我表现,我曾经见过一些自私自利、出身微贱、可怜倒霉的小家伙最后开花结果,成了温柔可爱、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母亲,成了她的子女眼中完善高尚的典型。我也看到过一些漂亮的姑娘,矢志不婚,30多岁即蜷缩枯萎,永远也没有达到女性美的第二阶段,没有能像秋天的树林那样辉煌、成熟,通人情而又光彩照人,尤其是一个幸福的妻子分娩3个月之后那个时期。

在妇女所有的权利中,最大的权利是做一个母亲。孔子曾经指出,理想的社会是没有“旷男怨女”,人人都结婚的社会。中国人通过一个不同的浪漫与婚姻观达到了这个目的。在中国人看来,西方社会最大的罪恶是有许多未曾婚配的妇女,她们除了愚蠢地相信会有迷人的王子出现之外并无其他错误,然而她们却不能表现自己。她们中的许多人是伟大的教育家或者演员,如果作为母亲,她们会更伟大。一个女人与一个男人相爱并结婚,或许他是一个卑鄙的家伙,女人可能掉进造物主设置的陷阶,男人唯一的愿望是让她为自己繁衍子孙。然而,大自然或许会赐予她一个长着一头卷发的孩子,这是她的胜利,她的喜悦,比她写过的最伟大的书都使她感到新奇,使她沉浸在比舞台上获得成功的那一刻更甜蜜的幸福之中。依莎多拉。邓肯坦白地承认这一点。如果造物主是残酷的,那么她也是公平的。她给予寻常的妇女这种安慰,正如她给予天才的妇女以安慰一样,因为女性的欢乐,聪明的女人可以享受,普通的妇女也不例外。自然的规律就是如此,让男人和女人就这样生活吧!

中国人不同的女性理想,导致了我们对女子教育的不同方法。对女孩子的教育方法与对男孩子的教育方法现在是,或者说一直是迎然不同的。对女子的教育远比对男子的教育严格。加之女性成熟期一般比男性早,女孩子受的家教也早一些。于是,她们比同龄的男孩仪态更加庄重,举止更加规矩。无论如何,女孩子的儿童期比男孩子短。从14岁开始,她就把自己禁闭起来,学习女性的风范:早晨要比自己的兄弟起得早些,比他们穿得更整洁,要帮助母亲做饭,还要经常承担小弟弟的喂饭任务,等等。她们玩具不多,活计可不少。说话要慢声细气,走路要文雅大方,落座要规矩,双腿紧紧并拢。最主要的是她学到了娴静与拘谨,而丢掉了活泼和生气。小孩子的乐趣、顽皮与傻里傻气在她身上不复存在。她芜尔而笑,从不哈哈大笑,她的处女意识很强。在旧中国,拥有童贞比拥有世界上所有的学问都重要。她不轻易让生人看见她,尽管她经常从屏风后面偷看别人。她培养着一种神韵与可望不可及的非凡气度。幽禁的程度越强,她就越了不起。实际情况也是这样,在男人看来,一个关在中世纪城堡里的小姐,确实比那个每天在餐桌上与你见面对桌而坐的姑娘更迷人。她学习刺绣,用她那年轻的双眼、灵巧的手指,她会做精美的刺绣,学习起来比学三角学更快更容易。刺绣使她高兴,因为这时她有时间做自己的梦,青年人总是爱作梦。就这样,她在为将来做一个贤妻良母而做着一切准备。

在有教养的人家,女孩子们也学习读书写字。中国自古以来就有许多女才子。今天,全国著名的妇女作家有半打之多。汉代以及后来的魏晋时代都有许多著名的知识妇女。其中有一位谢道韫,能言善辩,经常在其小叔子与宾客的辩论中为夫弟解围。中国以前识文断字的人并不多,男女均如此。但在书香门第,女孩子们也总是学习读书写字。这种教育的内容一般限于儒家经典中的文学、诗歌、历史及人类智慧。女孩子们到此为止了。然而男人们也没有往前走多少。文学、历史、哲学等人类智慧,以及一些医学、政府管理等专门知识,一起构成了人类的所有知识。而妇女的教育则更明确地倾向于人文科学的教育。与男子教育的区别也主要是程度深浅的不同,而不是学习范围的广狭。

蒲伯(蒲伯(Alexander Pope,1688~1744),英国诗人。)有一句格言说,一知半解是危险的,而中国人则认为学问太大于妇女道德无益,“女子无才便是德”。在绘画与诗歌中,妇女常常能显露出自己的才能,写短诗似乎特别适合妇女的天才。这些短诗小巧玲珑,精致优美,但缺乏魄力。李清照(1081~1141?),中国最伟大的女诗人,留下了数量不多但彪炳千古的诗歌,充满了雨夜的情思与对逝去幸福的怀念。妇女写诗的传统实际上从未间断,仅在清代,我们就可以数到差不多一千位留下诗歌的妇女。袁枚是反对缠足的,在他的影响下,妇女作家形成了一种独到的风格。另一位大学者章实斋,对这种风格却嗤之以鼻,认为它对培养理想的妇女有害。不过,诗歌的写作与尽一分妻子和母亲的职责,两者并不矛盾。李清照就是一个理想的妻子,她不是萨福。(萨福(Sappho),公元前六世纪的希腊女诗人。)

古代的中国姑娘在社会事业上确实不如西方妇女,但是良好的家庭教育使她有更多的机会成为一个成功的妻子和母亲。除此之外,她没有其他的职业。现在的中国男子陷入了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是选一个摩登女郎呢,还是选一个较保守的姑娘做妻子。最理想的妻子被描绘成“既有现代知识又有古老品德”的女性。这种女性理想的冲突(新的理想作为妻子应该是独立的人,看不起“贤妻良母”)需要人们用自己的庸见来解决。笔者认为,不断增加的知识与教育是一大进步,是向理想女性的接近;但是我敢打赌,我们不会有(正如我们不曾有)世界著名的女钢琴家和女画家。我确信,她烧的高汤比她写的诗歌味道更好,她真正的巨著是那个脸蛋圆圆的小男孩。我心目中的理想女性,仍然是那聪明、温柔、坚定的母亲。

人们可能会问,既然中国妇女被幽禁,那末浪漫与求婚怎么还有实现的可能呢?或者说,传统习惯对青年男女之间的自然恋爱有多大影响呢?青春、浪漫、爱情,这在世界任何地方都基本相同。不同的只是由于社会传统的不同引起的心理反映。将妇女幽禁起来,灌输以传统的道德教育,并不能扼制她们的爱情。恋爱的一般内容与其他表象可能会被改变,因为恋爱尽管是一种自然迸发,压倒一切的感情,它仍可能变成人们心中一个微小的呼声。文明可以改变爱情的方式,却永远不能扼杀爱情。爱情客观存在,只不过由于偶然的社会文化前景而引起的趋向与表现不同罢了。爱情透过珠帘窥探,它的气息充满了百花园,它揪着年轻女子的心。或许她根本就没有情人,也不清楚那折磨她的是什么东西。也许她并没有对某一个特别的人感兴趣,但她喜欢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喜欢生活。这就使她的刺绣显得更加精巧,她想象自己在与彩虹般的刺绣相爱。这彩虹正象征着生活,它是那么美丽而漂亮。她很可能是为什么人正在枕头上绣着一对鸳鸯。鸳鸯总是一雄一雌,总是在一起行动,一起游泳,一起筑巢。如果她那想象的翅膀越飞越远,她可能完全忘却自己,因而绣错了地方。她再绣,再错。她使劲地抽那丝线。用劲稍微大些,线断了。她咬着自己的嘴唇,感到很恼火。她掉在情海里了。

这种莫名其妙的烦恼,也许是因为春天,因为鲜花。这种突然袭来的孤独感,是女子成熟到了应谈恋爱与结婚的程度时的自然标志。由于社会的压制与传统的束缚,一个姑娘总是尽自己的最大力量掩盖这种模糊而强烈的欲望。然而,青春的梦幻却在下意识地继续进行。婚前恋爱在旧中国是一个禁果,公开求婚也不可能。她知道,恋爱就等于折磨自己。因为这个原因,她不敢在春天、鲜花与蝴蝶上想得过多,它们在古诗中都是爱情的象征。如果她在做学问,她不会在诗歌上花大多的时间,以免触发自己太深的感情。她使自己忙于家务,谨慎郑重地保护自己的感情,就像一朵娇嫩的鲜花在成熟之前谨慎而庄严地保护自己不与蝴蝶进行过早的接触。她希望自己能等到恋爱被认可的一天,即可以由结婚来证明其正当性的那一天。她如果能躲避所有感情的纠葛,那么她是很幸福的。然而,自然的力量有时会冲破人类的一切禁锢,横冲直撞。正如一切禁果一样,异性间的吸引力,正因为其罕见,更见其强烈。这是自然的自我弥补法则,根据中国人的理论,一个姑娘的心一旦被人迷惑,那么她的爱情就会无所顾忌。这就是人们在对妇女小心幽禁背后的共同信仰。

即使是在自己的深闺中,姑娘们通常也清楚镇上同一阶层所有未婚青年的状况,并暗中表达了自己的赞许或反对的感情。如果由于偶然的机会,她遇到了她曾欣赏过的年轻人之一,尽管只是相互交换了一下眼色,她的心情就再也不能平静了,以前那种自豪感消失了。接着是秘密的偷情阶段。尽管暴露自己可能意味着羞耻,有时还可能导致自杀;尽管自己完全意识到这样做是在藐视所有道德行为的规范,藐视社会的非难,她自己还是要与她的男青年相见。爱情总是能找到自己的路。

在这种性的相互狂热吸引中,不可能讲清谁是求爱者,谁是被求爱者。姑娘有许多巧妙的办法使男青年感觉到她的存在。最幼稚的方式就是在木制屏风的底部将自己的小红鞋伸出来。另一个办法是站在太阳余晖照耀着的阳台之上。她还可以不经意地在盛开的桃花之间露出自己的脸庞,还可以在正月与六月的夜晚去看灯会,她还可以弹琴,让邻居的男青年听到琴声。她还可以请她弟弟的塾师修改她自己创作的诗歌,弟弟就是她的送信人。如果这位老师既年轻又浪漫,他会赠诗作答。另一种联系的方法是通过婢女,或富有同情心的嫂子,或者邻居厨师的妻子,或者尼姑。如果双方有意,他们总可以安排一次秘密的会面。这种会面极不健康。青年女子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由于他们没有机会进行愉快的调情,爱情这时就找到了报复的机会,正如所有中国爱情故事所描写或试图描写的那样。她也可能会怀孕。接踵而来的是一个热切的求婚和私通这样一个实实在在的阶段,情不自禁,但仍是温柔而珍贵的恋爱阶段,因为这些都是秘密进行的。不过,这种爱情通常都是大幸福了,所以不能持久。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这些公子和小姐很有可能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由父母包办与别人订婚。女孩子可能后悔自己已失去贞洁。公子这时也可能赴京赶考,顺利通过科举考试,被迫接受一个更有名望人家的女子做妻子。或许两家中的一家迁居到别的城市,两人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或许公子尽管在外旅居却仍然保持忠贞不贰。然而,一场战争爆发了,接下来是无限期的等待与拖延。那位在深闺中等待着的年轻女子,这时只有优伤与焦盼。如果这位姑娘的爱情是真挚而热烈的,那么她可能会得相思病(这种现象在中国爱情故事中惊人地普遍),眼睛失去了往日的光芒与喜悦之情。父母看到这种情景深感惊讶,开始询问个中缘由。为了拯救女儿,他们安排了女儿向往的婚姻。从此,他们也可能永远幸福地生活下去。

爱,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充满了眼泪、悲伤和渴望。对妇女的幽禁造成了中国爱情诗歌中哀怨郁闷的情调。唐代之后所有的中国爱情诗都表达了渴望和失望以及无限的悲哀与惆怅。这些爱情诗往往描述那些被幽禁的青年女子因为想念自己的心上人而日见樵悴,即所谓的“闺怨”。这些诗可能描写那被遗弃的妻子,即:“弃妇”。很奇怪,这两种题材也往往是男性诗人所最喜爱的。

与中国人通常对生活的消极态度一致,中国人的爱情诗歌也充满了各种相似的情调。其中有茫然若失,有离愁别绪,有破碎的希望,有不灭的向往,风风雨雨,拂晓黄昏,冷情的卧室,冰凉的床榻,寂寞的懊悔,对男人朝秦暮楚的怨恨,秋天弃之一旁的折扇,逝去的春天,凋谢的百花,樵悻的面容,闪烁的烛光,冬夜那衰微的万物,自我感伤,以及那即将来临的死亡。黛玉临死前所作的一首诗,体现了这种典型的情绪。这是她在知道自己的表姐将成为宝玉的妻子时写的。这几行诗因为其无限的惆怅而使人难以忘怀:

“侬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侬知是谁。”

但有些时候,姑娘也可能很幸运,最终成了“贤妻良母”。中国戏剧通常以大团圆结局,并唱道:“愿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

到现在为止,妇女情况一直是比较理想的。她是“贤妻良母”。她忠贞不贰,服从恭顺。她是一位好母亲,天性就是贞洁的,问题出在男人那里。男人要犯罪,他一定要犯罪。但他每次犯罪,总有一个女人在里面。

爱神厄洛斯统治着世界,也统治着中国。一些西方旅行家提出一些大胆的看法,认为在中国的性压抑相对少于西方。因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坦率地接受性的问题。哈夫洛克。埃莉斯指出,现代文明给男人提供了最大的性刺激,也提供了最大的性压抑。从某种程度上讲,性刺激与性压抑在中国都比较少。然而这仅仅是一半真理。对性问题比较坦率的接受只适用于男性,而不适用于女性,后者的性生活经常受到压抑。最明显的例子是冯小青的故事。她生活在莎士比亚剧作最成功的年代(1595~1612),作为一个姬妾,她被忌妒的大老婆禁止看她的丈夫,并被关在西湖边上的一个别墅里。她于是陷入了一种独特的自恋,并开始经常观察自己在水中的情影。死前不久,她请别人为自己连续画了三幅像,并将画像挂在墙上,焚香献祭,自哀自怜。她有几首诗在她不注意时由她的阿妈收藏了起来,其中展示了她的诗才。

另一方面,男人却没有性压抑。特别是富家的男子,最有名最受人尊敬的一些文入学者如苏东坡、秦少游、杜牧、白居易都曾光顾妓院,或者纳妓为妾,他们并且但白地这么讲,并不回避。事实上,为官而又能躲避由歌伎助兴的宴席是不可能的。这并非什么耻辱之事。从明代到清代,南京夫子庙前又脏又臭的秦淮河正是人们饮宴取乐的浪漫场所。地点选在孔子庙字附近也是非常合适、非常符合逻辑的,因为这里是科举考试的地点。文人学士云集此地参加考试,庆贺成功或安慰失败者。这时都有妇女作陪。直到今天,有些小报的编辑还在报上但白地详细描写他们在妓院的冒险。诗人和学者们都不惜笔墨,大肆描写这种歌舞传统,致使秦淮河与中国文学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妓女在中国的爱情、文学、音乐、政治等方面的重要性是怎么强调都不会过分的。男人们认为让体面人家的女子去摆弄乐器是不合适的,于她们的品德培养有害;让她们读大多的书也不合适,于她们的道德同样有害。绘画与诗歌也很少受到鼓励。但是男人们并不因此而放弃对文学与艺术上有造诣的女性伴侣的追求。那些歌伎们都在这些方面大有发展,因为她们不需要无知来保护自己的品德。所以,文人学士都云集到了秦椎河。在那盛夏的夜晚,黑暗将那条肮脏的小河变成了一条威尼斯水道。学士们坐在那可供居住的船只上,倾听附近那来回游动的“灯船”上歌伎们唱着的爱情小调。

在这种气氛中,学者们在寻找那些在诗歌、音乐、绘画以及巧妙应答方面出类拔奉的艺妓。在那些造诣很深且颇有名气的艺妓中,特别是活动于明末的那些艺妓中,最受人喜爱的可能要算董小宛了。她后来嫁与冒辟疆为妾。唐代(苏小小为南北朝南齐人。林误。)则有苏小小,她那在西湖边上的坟墓多少年来都是来此游历的学者瞻仰的地方。这些艺妓大都与国家的政治命运紧密相连。比如陈圆圆,是吴三桂的爱妾。李自成在征服北京之后俘获了陈圆圆,导致吴三桂引满清军队进入北京夺回他的爱妾,结果直接促成了满清王朝的建立。值得注意的是,吴三桂在促成了明王朝的灭亡之后,陈圆圆与他分道扬铺,去商山特建的寺院当了尼姑。还有李香君,也属此类情况。她以自己的坚贞著名,她的政治倾向与勇气使许多男人都相形见绌。她政治上的高洁超过了今天许多男性革命家。她的爱人被逐出南京之后,她将自己关了起来。后来被强迫来到其时当权的宦官之家,并被命令在酒宴上唱歌助兴。她即席演唱了几首讽刺歌曲,讽刺在场的胜利者,也是她政治上的敌人,说他们是太监的养子,这些女士们创作的诗歌都被传了下来。中国知识妇女的历史,一部分需要在这些歌伎的身世中去探讨。她们中还有薛涛、马湘兰、柳如是等等。

许多男青年在结婚前失去了求爱与浪漫的机会。这种需要就由妓女去满足了。笔者用“求爱”这个词,因为歌伎不同于普通妓女,是需要别人追求的。这就是中国人对妇女的尊重,正如我们在描写现代生活的小说《九尾龟》中看到的一样。许多男人都要追求一个人们认为是水性扬花的女人,时间可长达几个月,钱要花去三四千。这时,他才被允许在她的闺房里过上一夜。这样一种荒唐的现象只有在妇女被幽禁时才会出现。当男人们不能在任何别的地方找到女性伴侣,找到浪漫,那么这种情况就完全是自然的了。一个男人在女伴面前没有经验,或者厌倦了自己做饭补袜子的老婆,这时他就开始想体会一下西方人在结婚前的所谓浪漫。他看到一位自己当时觉得很可爱的女士,于是就想去占有她,开始有一种类似恋爱的感觉。而那位女士则比他更有经验,造诣更深,因为她并不急于和他恋爱,男人有时就产生了一种近乎崇拜的感情。事实上,这在中国是唯一的既合法又适当的恋爱方式。

有时,他们也确实浪漫起来了,就像西方的男子和他的情人一样。董小宛与冒辟疆的故事,从开始见面时的困难,到短暂的、然而却是幸福的婚后生活,读起来就像其他任何一个浪漫故事一样。这种浪漫故事的结尾,有幸福的,也有悲伤的。李香君最后削发为尼,顾横波、柳如是最后成了达官显贵家的贵妇人,使同代人羡慕与钦佩不已。

于是,妓女们教会了中国人浪漫的爱情,正如中国妻子们教会了他们更世俗,更真实的爱情。有时候情况还很复杂。杜牧在外过了十年放荡不羁的生活之后,幡然悔悟,又回到自己原配的妻子身边。有时,妓女的贞洁也使人深感惊异。比如杜十娘。除此之外,妓女们发扬了中国的音乐传统。没有她们,这个传统也许早就灭绝了。她们比那些家庭妇女更有教养,更独立,更容易处理男人的社会;事实上,她们是中国古代解放了的女性。她们对高官贵爵的影响经常使她能在某种程度上左右一下政治。有的官吏的任命与免职是在她们的房间里决定的。

确有才能的妓女经常被纳为姬妾或娶为正房,上述妇女均如此。纳妾制度差不多与中国一样古老。纳妾制度背后的问题也与一夫一妻制一样古老。在东方,当男人们对婚姻不满时,他就去找歌伎,或纳妾;在西方,人们则去找情人,或者偶尔千干越轨行为。社会行为的方式不一样,而根本问题却惊人地相同。对这种行为的社会态度,尤其是妇女的态度,东西方也有差异。中国人狎妓纳妾是得到社会认可的,而西方人则顾及体面,不愿意谈这类事情。

坚持要男性的后裔,也极大地鼓励了纳妾制度。中国的一些妻子事实上还请求她们的丈夫纳妾,因为她们没有能力丈夫生下儿子。明代的法律曾规定男人在40岁以后仍没有男性后裔者可以纳妾。

而且,中国的纳妾制度实际上代替了西方的离婚制。结婚与离婚是最复杂的社会问题。到目前为止,还无人能够解决。人们迄今还未能发明一个妥善的办法,罗马夭主教的办法除外——他们完全否认这个问题的存在。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结婚是妇女保护自己最安全的办法。无论何时,只要男人一放松自己的道德要求,受苦的就会是女人。不管是由离婚、纳妾、同居、试婚引起的,还是由自由恋爱引起的,造物主在性的安排上,已经造成了一些永久的不平等和不公平。在自然界,性平等这个说法是不存在的。自然界唯一关心的是种族的繁衍,所谓一半对一半的现代婚姻,孩子降生之后,就会变成有益于男人的百分之七十五对百分之二十五。如果有位妇女具备运动家的风格,在“爱情结束”之时,解放了自己的丈夫,那么这个40多岁的男人就会享有比那个40多岁的女人,三个孩子的母亲,更多的有利条件。不可能有真正的平等。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纳妾制度可以被认为多少有些道理。中国人认为婚姻是家庭的事,婚姻失败时就纳妾。这样,至少可以保证家庭作为一个社会单位而完整地存在。西方人则不同。他们认为婚姻是个人的、浪漫的、感情上的事,所以,他们实行离婚制,从而使社会单位解体。在东方,如果男子变为富豪,无所事事,腐化堕落,爱情人而不爱自己的老婆,这时妻子只能压抑自己的性欲,但仍保持自己已有的地位,仍然作为家长而被尊敬,子孙绕膝,不可谓不幸福。在西方,摩登的妻子要打官司离婚,获得自己的赡养费之后,与丈夫分道扬镳,也许再次与他人结婚。一边是被丈夫怠慢,但却被家庭其他成员尊敬,并享有至少是理论上有比姬妾更多优势的妻子;一边是离了婚,拿到了赡养费,分道扬镳了的妻子,到底哪一个更幸福呢?这是世界上最令人困惑的问题。在中国,妇女们缺乏她们的西方姐妹那种独立精神:被遗弃的妻子总是处在一种无限悲惨的境地。社会他位丢掉了,家庭也破碎了。世界上大概有一个幸福的妇女,就有一个不幸福的妇女。无论怎样的社会安排都不能使她幸福。即使是真正的经济独立也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在中国,这种情况每天都在我们的眼皮底下发生。有时我总觉得那个用自己女性的凶残将原来的妻子赶走的摩登妇女非常接近于我们野蛮时代的祖先,不同的只是她已经摩登到使自己不能容忍另一个与她平等的妇女与她在同一所房子里生活的程度,过去,一个真正品行好的女人,陷入与另一个已婚男人的爱情之中,并真的喜欢他时,她就主动作为姬妾嫁给这个男人,并谦恭地侍候原来的妻子。而现在,以一夫一妻制的名义,一个妇女将另一个哄走,并取而代之,似乎对妇女来讲,这是较好一点的出路。这是现代化的、解放的、所谓文明的方法。如果妇女们喜欢这样做,那就让她们这样做好了,因为首先受影响的是她们。然而,年轻漂亮的妇女在与同性的战斗中,总能击败年龄较大些的妇女而获得胜利。这真是一个既新鲜又古老的问题。只要人性不完善,婚姻制度就将永远是不完善的。这个问题,让我们留待后人去解决吧。或者只有与生俱来的平等与公正的意识,以及对父母的职责逐渐增强的意识,才能减少上述事情的发生。

当然,为纳妾制辩护是徒劳的,除非你准备同时为一妻多夫制辩护。辜鸿铭,爱丁堡大学的硕士,一个非常喜欢引用托马斯·卡莱尔和马修·阿诺德语录的人,一次在为纳妾制辩护时说:“你曾看到过一个茶壶,四个茶杯在一起,但是你可曾见过一个茶杯和四个茶壶在一起吗?”对于这个问题的最好回答是《金瓶梅》中西门庆的姬妾潘金莲的话:“一个碗内两张匙,不是汤着就是抹着。”她知道自己在讲些什么。

缠足的性质与起源在很大程度上已为人们所误解。缠足是妇女被幽禁、被压制的象征。这个说法并不过分。宋代的大儒家朱熹也非常热衷于在福建南部推行缠足的习俗,作为传授中国文化、提倡男女隔离的一个手段。然而,如果缠足仅仅被看作压制妇女的标志,那么做母亲的就不应该那么热衷于为自己的年轻女儿缠足。事实上,缠足自始至终都代表着一种性意识的自然存在,缠足无疑起源于那些放荡的国王的宫廷里。男人们如此喜欢这个习惯,是因为他们把妇女的脚与鞋看作恋爱的对象并崇拜之,妇女们喜欢这个习惯是因为她们想得到男人们的宠爱。

缠足的习惯起于何时是有争议的。实际上这个问题大可不必去辩论,谈谈它的“演变”也许比谈起源更有用处。缠足的唯一正确的定义是用长长的裹脚布把脚缠起来,从而代替袜子。缠足似乎首先是与南唐后主联系在一起的,那是公元10世纪,宋代之前。杨贵妃是穿袜子的。她的一只袜子在她死后被她的奶妈收藏并展出,当时的门要是每人一百文钱。唐代对妇女的小脚与“弓鞋”的狂热赞赏已蔚然成风。“弓鞋”的头部翘起,就像古罗马军舰高高翘起的船头。这是最初的缠足方式。这种鞋是那些宫廷舞女穿用的。一个个女子翩翩起舞,宫廷的脂粉气与香烟燎绕于锦绣珠帘之间。在这种奢靡的气氛中,自然会产生一个有创见的人物,为已经很精美的感官刺激再添上一点佐料,可谓锦上添花,画龙点睛之举。这个人就是短命的南唐的统治者。他也是一个很有造诣的诗人。他命一个缠足的舞女在6英尺高的金子做的莲花上轻歌曼舞。金莲花上挂满了宝石、珍珠和金钱。于是这种缠足的凤尚就被固定了下来,人们竟相模仿。那缠着的小脚被委婉地称为“金莲”,或“香莲”,这些词也就因此入诗。这个“香”字很重要。它意味着中国富豪人家骄奢淫逸的气氛,意味着他们的家里常常散发着阵阵的幽香。人们描述这种幽香的图书卷帙浩繁,令人惊叹。

女人们不仅愿意而且非常喜欢赶时髦。即使由此带来身体上的不适,也在所不惜。这一点井非中国人的独创。直到1824年,英国的姑娘们甚至愿意躺在地上,让她们的母亲手脚并用,帮助她们把自己的身体挤在鲸鱼骨架里。18世纪和19世纪初欧洲妇女常常在适当时候晕倒在地,这些鲸鱼骨架的功劳一定不小。中国女子的身体可能赢弱,但她们从来不赶晕倒在地的时髦。俄罗斯芭蕾的脚尖舞是人类自我折磨的又一例,不过这个例子可以在艺术的美名下得到赞赏。

中国妇女的小脚不仅使男人赏心悦目,而且很惊奇很微妙地影响了中国妇女站立的仪态与走路的步态。屁股向后甩,就像穿着现代的高跟鞋,走起路来极端谨慎,身体不停地摇晃,完全是一触即倒的样子。观看一个小脚女人走路,就像在看一个走钢丝绳的演员,使你每时每刻都在被她揪着心。缠足实在是中国人感官想象力最精致的创作。

然而,男人们置女性姿态于不顾,开始把小脚作为一个爱恋对象而予以崇拜、赏玩、钦佩和歌咏。从那时起,这种夜间穿的鞋子在色情诗歌中就占据了一个重要的地位,对“金莲”的崇拜属于性心理病理学研究的范围。在不同小脚的欣赏上,人们施展了自己不少的才能,其技巧并不亚于人们在唐诗鉴赏中所使用的技巧,我们知道,真正既小巧又美观的脚是十分罕见的,一个城市里也许不到10只。所以我们很容易理解男人们为什么这样动感情,就像他们对小巧玲珑的唐诗动感情一样。清代的方绚著有整整一本书描述这种艺术。他把小脚分为五类,十八种。一双小脚应该具备如下条件:(一)肥,(二)软,(三)秀。他说:

“瘦则寒,强则娇,俗遂无药可医矣!故肥乃腴润,软斯柔媚,秀方都雅。然肥不在肉,软不在缠。秀不在履。且肥软或可以形求,秀但当以神遇。”

所有能理解时髦在妇女身上的力量的人,都能理解这个习惯为何能够经久不衰。我们奇怪地看到康熙皇帝禁止中国人缠足的敕令在几年后被撤回。满族姑娘很快就开始模仿中原姑娘的缠足,直到乾隆皇帝下令禁止。那些想让自己的女儿成长为真正的小姐并嫁与体面人家的母亲们从小就要给女孩子缠足,这也是父母的一种远见。新娘在听到别人对她的小脚进行赞扬时也会顿然对父母产生一种感激之情。因为除了一个好脸蛋之外,妇女对她们的小脚也感到无限的自豪。正如摩登女郎为自己的小踝节而自豪一样,这些小脚使她们在任何社交聚会中都能引人注目。在她成长发育的时候,缠足是很痛苦的,有无情的痛苦。但她有一双美观的脚,这是她一生的光荣。

这个邪恶怪诞的习俗受到至少三位学者的批判:李汝珍(妇女小说《镜花缘》的作者,1825年),袁枚(1716~1799)和俞正燮(177~1840)。他们都是具有独立思想,对后世颇有影响的学者。然而,这个习俗一直到基督教传教士们发起反对运动之后才被取消,中国妇女真应该为此而感谢他们。不过,传教士在这方面也幸运地得到了当时社会形势的帮助,因为中国妇女发现摩登的高跟鞋基本上可以代替小脚的作用,高跟鞋使妇女的体态更优雅,步伐更斯文,使人感到她们的脚确实看起来比实际要小。李笠翁在他的文章中对生活艺术的精辟见解仍然是对的:“尝有三寸无底之足,与四五寸有底之鞋,同立一处,反觉四五寸之小而三寸之大者,以有底则趾尖向下而秃者疑尖,无底则玉笋朝天而头者似秃故也。”这种对悠闲生活细节的深刻见解,往往是中国天才文人们的特点。

对妇女的幽禁现在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其速度之快,使那些十年前离开中国现在刚刚回来的人感到惊讶:中国姑娘们在整个物质与心理观念上的变化之大,使他们最深刻的信仰不得不发生动摇。这一代的姑娘在气质、装束、举止和独立精神等方面与十年二十年前的“摩登”女郎不同。导致这种变化的因素是来自各方面的影响,然而,总的来讲,可以说是西方的影响。

具体来说,这些影响是:1911年由君主制转向共和制,承认男女平等;1616年至1917年开始的新文化运动,由胡适博士和陈独秀领导,批判“寡妇守节”,与“吃人的孔教”以及男尊女卑等衡量标准;1919年的五四学生运动,那是一场由于协约国在凡尔赛和会上秘密出卖中国所引起,而使得男女青年学生一下子卷入的政治运动;1919年秋天北京大学第一次收女子入学,随后所有大学都开始了男女同校制度:男女学生继续积极参政,导致了1926~1927年的国民革命,这次革命的主力是学生,国民党和共产党共同领导、支持、鼓励。在这次革命中,中国姑娘作为党的工作者、护士甚至士兵颇引人注目;南京政府成立以后,国民党党部的女党员继续任职;1927年以后在各个政府机关有大量的妇女任职;南京政府公布法令规定男女均有享受遗产的权利;纳妾制度消失;女子学校兴起;1930年以后女子体育风行一时,特别是1934年的女子游泳;裸体画的风行,报纸杂志每天都在谈论裸体像问题;玛格丽特·桑格(玛格丽特·桑格(Margret Sanger,1883~1966),美国节育专家。)1922年到达中国,计划生育与性教育开始传播;避孕工具的引进(仅此一点即可引起一场伦理道德的革命);多数大报每周都有“妇女副刊”,专门讨论妇女问题;《性的历史》(一本很颓废的书)的出版,作者张竟生,是一位法国留学生;格里特·加布(Greta Garbo)、诺马·希勒(Norma Shearer)、梅·韦斯特(Mae West)(格里特·加布、诺马·希勒、梅·韦斯特,这三位都是美国女影星。),以及中国影星们的影响,电影杂志的流行,当时颇有几种这样的杂志;1928年,有歌舞表演的酒吧间开始在中国流行,在这里,中国姑娘们的适应性使每个人都感到惊讶;烫头、英式高跟鞋、巴黎香水、美国丝袜、高叉旗袍、乳罩(代替了以前的紧胸衣),以及女子游泳衣。

从缠足到游泳衣真是夭壤之别。尽管这些变化看似肤浅,实际却很深刻。因为生活就是由这些所谓表面的东西构成的,改变了这些东西,我们就改变了自己整个的生活观。

这些摩登姑娘们在中国的杂志上受到了人们的讥笑。说她们肤浅,讥笑她们热爱奢侈,失去了勤俭的优秀品质,因为很明显,梅·韦斯特的影响要大于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craft,1759~1797),英语作家和女权运动倡导者。)的影响。事实上有两种姑娘:一种是在都市生活中崭露头角的妇女,一种是严肃理智的妇女,她们不抛头露面,而是消失在美满家庭之中,一些在政治上很出色并引起公众注目的妇女在性问题上都是最声名狼藉的人,所以她们不能代表现代的中国女性。总的看来,这些现代的影响应该说是代表着一种解放力量,于中国妇女有益,于是也对中华民族有益。第一个主要的结果是姑娘们体格的变化。女性在体育运动中裸露着大腿,尽管使老一代人感到非常遗憾,却最终会对整个国家有好处。随着体格的发展,妇女们的步态就更自然、更优美,而不再是闺房里培养出来的小脚步态。

体格变化也会引起对女性美的认识的变化。理想的女性不再是以前那种受人压制、悯静、文雅的女性,而是接近于欧洲妇女那样天真活泼健美的女性。听到妇女们发自内心的开怀大笑,对我们只有好处而没有坏处。我们宁可听到她们放声大笑,而不愿听到她们吃吃地笑。儒家对妇女人为地限制,严格的男女之别,必定要被一个更人道主义的观念所代替,再也不能让儒家这种思想为所欲为。如果说有什么危险,那就是性特征的消失,以及有女子气质的妇女的减少。女性设法在各种生活方式上模仿男性,这本身就是束缚妇女的标志。让妇女们为自己的性别而自豪吧。只有在性完善中,在性的庄严的职责中,她们才是真正伟大的。与西方妇女相比,现代中国成熟了的妇女或许还是过于泰然自若,过于庄严高贵。她们缺乏西方姐妹们那种自然的活力与独立的精神。也许这是她们的血统所促成的。如果是这样,那就让她们自然发展吧。因为她们只有同时体现了自己民族的特点,才能成其为伟大的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