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们人类是些多么容易转向的风标啊!我,原本决心断绝一切世俗往来,还庆幸自己福星高照,终于让我找到了这么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地方——可是,我,一个懦弱的可怜虫,只把一场跟消沉和孤寂的搏斗支持到黄昏,最后还是不得不扯起了降旗。当丁恩太太把晚饭送进来时,我借口想多了解些我住的这所宅子的有关情况,要她在我吃饭的时候坐下来谈谈。我真诚地希望她真正是个爱说长道短的人,希望她的谈话要么能让我兴高采烈,要么能把我送人梦乡。

“你在这儿住了很久了吧,”我开始说,“你不是说有十六年了吗?”

“十八年了,先生。我是在女主人结婚那年,跟来伺候她的。她死后,主人就留下我当他的管家了。”

“哦。”

接着是一阵沉默。我怕她并不是个爱说长道短的人,除非是说她自己的事,可那些事是怎么也引不起我的兴趣的。

不过,在沉思了一阵之后,她把拳头放在膝上,红润的脸上罩上了一层冥想的云雾,突然叹息道:

“唉,打那时起,这世道变化多大啊!”

“是啊!”我说道,“我猜想,你见过不少变迁吧?”

“见过不少啦,还见过不少伤心事哩!”她说。

“哦,我好把话题转到我房东家来了!”我心里思忖,“这倒是个做开场白的好题目——还有那个漂亮的小寡妇,我很想知道她的身世。她是本地人呢,还是更可能是个外乡人?所以这些乖戾的本地人就跟她合不来了。”

怀着这种想法,我问丁恩太太,为什么希思克利夫要把画眉田庄租出去,自己宁可住在地点和房子都差得多的呼啸山庄。

“难道他没钱来好好整顿整顿这份产业吗?”我问。

“钱有的是,先生!”她回答,“他到底有多少钱,谁也闹不清,而且还在逐年增加。是啊,是啊!他有那么多钱,完全可以住一幢比这好得多的房子,可是他非常小气——手紧得很。哪怕他有意想搬到画眉田庄来住,一听到有个好租户,他绝不会放弃这个多进账几百镑的机会的。有的人孤身一人活在世上,竟还会这样贪财,实在奇怪!”

“他好像有过一个儿子吧?”

“是的,有过一个——死啦。”

“那位年轻女人,希思克利夫太太,就是他儿子的遗孀吧?”

“没错。”

“她原本打哪儿嫁过来的?”

“嗨,先生,她就是我过世的主人的女儿呀。凯瑟琳·林敦就是她的闺名。是我把她带大的,可怜的东西!我真盼望希思克利夫先生能搬到这儿来住,那样我们又可以在一起了。”

“什么!凯瑟琳·林敦?”我大为吃惊地叫了起来,可是继而一想,我就认定这并不是我那个变成鬼的凯瑟琳。“这么说,”我接着说,“这田庄原来的主人姓林敦了?”

“是的。”

“那么跟希思克利夫先生住在一起的那个恩肖,哈里顿·恩肖又是什么人呢?他们是亲戚吗?”

“不,他是过世的林敦太太的侄子。”

“这么说,是那位年轻太太的表兄弟?”

“是的,她的丈夫也是她的表兄弟,一个是她母亲方面的亲戚,一个是她父亲方面的亲戚——希思克利夫娶了林敦先生的妹妹。”

“我看到,在呼啸山庄房子的大门顶上,刻有‘恩肖’这个姓。他们是个古老的家族吧?”

“非常古老,先生。哈里顿就是这个家族的最后一代,就像我们的凯茜小姐是我们的——我说的是林敦家族的最后一代一样。你去过呼啸山庄了?请原谅我这样问。可我很想听到有关她的情况呢。”

“希思克利夫太太吗?她看上去很好,也很漂亮,不过我看她不太快活。”

“哎呀,这我才不奇怪哩!你觉得那位主人怎么样?”

“一个相当粗暴的人,丁恩太太。他的性格就是那样吗?”

“粗暴得像锯齿,僵硬得就像岩石!你还是少跟他来往的好。”

“他一定经历过一些人生坎坷,所以才变得这么粗暴吧?你知道他的什么经历吗?”

“那是个狂人疯子的经历,先生——除了他出生在哪儿,他的父母是谁,还有当初他怎么发的财,别的我全知道。还有哈里顿像只没长齐羽毛的小鸟似的怎样被扔出来!这可怜的孩子,在这个教区里只有他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受人欺骗。”

“哎,丁恩太太,行行好,给我说点我邻居家的事吧。我觉得我就是上了床,也是睡不着的,所以求你啦,坐下来聊一个钟点吧。”

“啊,当然可以,先生!我这就去拿点针线活来做,然后你要我坐多久都行。可是你受寒了,我看到你在打哆嗦,你得喝点粥去去寒气。”

这位好心的大娘匆匆离去了,我蜷着身子朝炉火更凑近些。我感到头在发热,全身却都在发冷。加上神经和脑子都过于兴奋,几乎到了糊涂的程度。这倒没有使我感到不舒服,而是使我感到有些害怕(现在还是这样),生怕昨晚和今晨发生的事会引起严重的后果。

没过多久,她就回来了,带来一盆热气腾腾的粥和一只针线篓。她把盆子放在炉台上,然后又把椅子拉近,看到我这么容易亲近,她显然很高兴。

在我来这儿住以前——没等我再次请求,她就讲开了她的故事——我差不多总在呼啸山庄,因为亨德利·恩肖先生,也就是哈里顿的父亲,从小就是我母亲照料的。我通常都跟他们家的孩子在一起玩,有时也跑跑腿,帮忙割割草、晒晒草什么的;我成天在农庄里转来转去,随时准备干点不管是什么人差我干的杂活。

有个晴朗的夏天的早晨——我记得是开始收麦子的时候——老主人恩肖先生,一身出门打扮,走下楼来。在他吩咐过约瑟夫这天该干些什么活之后,转身跟亨德利、凯茜,还有我,说起话来——因为我正和他们坐在一块儿吃粥——他先对儿子说:

“哎,我的好小子,我今天要去利物浦,要我给你带点什么?你拣喜欢的说吧,不过只能是小东西。我是走着去、走着回来的,一趟就得走六十英里——好远哩!”

亨德利要的是小提琴。接着他又问凯茜小姐。那时候她还不到六岁,可她已经能骑上马厩里的任何一匹马了,她要的是一条马鞭。

恩肖先生也没有忘掉我,他有一颗仁慈的心,虽说他有时候有点严厉。他答应给我买一口袋梨和苹果。然后他吻了吻他的两个孩子,说了再见,便上路了。

他走了三天,我们都觉得过去很久了,小凯茜老是问起爸爸什么时候回来。第三天晚上,恩肖夫人盼望他能在吃晚饭时到家,她把晚饭一个钟点一个钟点地一延再延,可是一点儿也没有他回来的迹象。孩子们一趟一趟地跑到门口探望,最后都跑腻了。天渐渐黑了下来,恩肖夫人要孩子们上床睡觉去,可是他们苦苦哀求允许他们再呆一会儿。在十一点钟左右时,门给轻轻地打开了,主人走了进来。他一下坐倒在椅子上,又是笑又是哼的,还叫他们全都站开一点,因为他已经快要累死了——哪怕送他英伦三岛,他也不愿再这么走一趟了。

“走到后来,就跟奔命似的!”他说着,把裹成一团、抱在怀里的大衣打了开来,“快来看,太太!我一辈子还没让什么弄得这么狼狈过,不过你还得把这小东西看作是上帝的赏赐来接受,虽说他这么黑黝黝的,就像是从魔鬼那儿来似的。”

我们全围了上去。我从凯茜小姐的头上望过去,看到了一个穿得破破烂烂、肮脏的黑头发小孩。长得够大的,该会走路说话了。的确,他那张脸看起来比凯瑟琳年龄还大哩。可是一把他放到地上,却只会朝四下里呆呆地望着,嘴里叽叽咕咕反复说着那么几句没人能听懂的话。我吓坏了,恩肖太太打算把他扔到门外去。她当真跳起身来,责问主人怎么会想到把这么个野孩子带到家里来,自己已经有两个孩子要抚养了。他到底打算拿他怎么办?他是不是疯了?

主人想解释一下这件事情,可他实在已经累得半死了。在她的一片责骂声中,我只能听出是这么回事:他在利物浦的大街上看到了这个无家可归的孩子,都快饿死了,又差不多像个哑巴。他就带了他到处打听,是谁家的孩子。可是谁也不知道他是哪家的孩子,他说。他的钱和时间又都有限,想想还不如马上把他带回家,总比在那儿白白地浪费钱浪费时间的好。因为他已经打定主意,既然发现了他,他就不能丢下他不管。

好了,结局是我的女主人抱怨了一通后总算平静了下来。恩肖先生吩咐我给那孩子洗个澡,换身干净衣服,让他跟孩子们一起睡。

亨德利和凯茜起初只是在一旁看着,听着,没有什么,一见两个大人之间恢复了和平,他们俩便开始搜起父亲的口袋来,寻找他答应给他们的礼物。亨德利已经是个十四岁的男孩,可是当他从大衣里拉出那把已经压成碎片的小提琴时,他伤心得放声大哭了。至于凯茜,当她得知主人因为忙于照顾那陌生孩子而丢失了她的鞭子时,就对那蠢小子咬牙切齿地啐了一口,以发泄心中的怒气,结果挨了父亲一记响亮的耳光,教训她以后举止要规矩点。

他们坚决不让他上床跟他们一起睡,甚至也不让他睡在他们房间里。我也不比他们多懂事,就把他放在楼梯口,盼望他明天会走得不知去向。不知是碰巧还是听到了主人的声音,那小东西竟爬到了恩肖先生的房门口,因而恩肖先生一出房门便发现了,于是便迫问他怎么会到这儿来的。我只得承认是我干的好事。由于我的卑怯和狠心,我受到了惩罚,被主人赶出门外。

这就是希思克利夫初到这一家时的情况。过了几天,待我重又回去时(因为我并不认为我已被永远逐出门外),我才知道他们已给他取名“希思克利夫”。这原是他们一个儿时夭折的儿子的名字。从此,这既作为他的名字,也成了他的姓。

凯茜小姐现在跟他已经很要好了,可是亨德利却恨他;说实话,我也一样恨他;于是我们就可耻地折磨他,存心作弄他。我根本没有想到我这样做太不公平,女主人看到他受欺侮,也从来不替他说一句话。

他看来是个性格抑郁、颇能忍耐的孩子,也许是因为受尽虐待变得麻木而不当一回事了。他能忍受亨德利雨点般的拳头,不眨一眨眼,也不掉一滴眼泪。我一把一把拧他,也只能使他倒吸一口冷气,睁大眼睛,就像是他自己无意中碰痛了什么地方,谁也不能怪似的。

当老恩肖发现自己的儿子在迫害这个他所谓的可怜的孤儿时,他的这种逆来顺受惹得老恩肖气坏了。奇怪的是,他特别喜欢希思克利夫,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说到这一点,希思克利夫其实难得开口,而且说的也总是实话),爱他远胜过爱凯茜。凯茜太淘气,也太任性,够不上当宠儿。

因此,打从一开始,他就使这个家庭里出现了一种不好的气氛。过了不到两年,恩肖太太去世了,这时小主人已把父亲看成一个压迫者,而不是自己的朋友。希思克利夫则被他看成是个篡夺他父亲爱心、侵占他特权的家伙。他念念不忘受到的这些伤害,心中愈来愈充满仇恨。

有一阵子我是同情他的。可是当孩子们都得了麻疹,我不得不看护他们,立即担当起一个女人的责任时,我的看法改变了。希思克利夫的病情非常危险,在他病势最严重时,他总是要我在他的枕边伴着。我想他一定以为我帮了他不少忙,他没有想到其实我是迫不得已才去照料他的。不过,我得说,他是个做保姆的从来没有管到过的最安静的孩子。他跟另外两个孩子不一样,这不能不使我减少了一点偏心。凯茜跟她哥哥闹得我苦透了,他却像只羊羔似的从来不诉苦抱怨——虽说他很少麻烦人是由于倔强,而不是出于温顺。

他能够死里逃生,医生说多半亏了有我照顾,称赞我看护得好。我听了他的赞扬非常得意,对这个因他使我得到赞扬的人,我的心也就软下来了。这样一来,亨德利也就失去了最后一个同盟者。不过我还是没能特别喜欢上希思克利夫,而且我常常感到奇怪,我的主人在这个忧郁的孩子身上,到底发现了什么,会让他这么溺爱。在我的记忆中,对他的宠爱,这孩子从来不曾有过任何感激的表示。倒不是对他的恩人放肆无礼,他只是对他的宠爱无动于衷。虽然他完全知道,他已经攫取了那老人的心,而且也清楚,只要他一开口,全家人便不能不依着他。

举一个例子来说吧。我记得有一次恩肖先生从教区的集市上买回来一对小马,给两个男孩一人一匹。希思克利夫挑走了漂亮的一匹,可是没过多久,他那匹马的脚就跛了,他发现后,就对亨德利说:

“你得把你的马换给我,我不喜欢我的那匹。你要是不肯,我就去告诉你父亲,说你这个星期打了我三次。我还要给他看看我的手臂,从手臂到肩膀全是乌青。”

亨德利吐了吐舌头,又打了他一个耳光。

“你还是马上换给我的好,”他边朝门廊逃去,边坚持说(他们是在马厩里),“你非换给我不可,要是我把你打我的事说出来,你就得连本带利挨一顿打。”

“滚开,狗!”亨德利大声骂道,抓起一个称土豆和干草的秤砣来威吓他。

“你扔吧,”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回答说,“我还要告诉他,你曾夸口说,等他一死,你就要把我赶出门外。我倒想看看,他会不会先把你立刻赶出门外。”

亨德利真的扔过去了,秤砣正中他的胸口,他一头倒了下去,可是立即就又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他脸色煞白,气都喘不过来了。要不是我出面劝阻,他只要到主人那里,让他身上的伤痕替他申诉一番,再说出这是谁干的好事,他就能完全报了这个仇。

“那就把我的马拿去吧,野小子!”小恩肖说,“但愿它摔断你的脖子。你就骑了它下地狱吧。你这闯进我家来的要饭无赖!你把我父亲的一切都骗走好了,只是往后你得让他看看你的真面目,小魔鬼。——你就拿去吧,我盼望它踢出你的脑浆来!”

希思克利夫顾自去解开马缰,把小恩肖的马牵到自己的马厩里。他正从马匹后面走过,冷不防亨德利一拳把他打倒在马蹄下,用这来结束他的咒骂,接着便飞快地跑掉了,甚至没停下来看一看他是不是已经如愿以偿。

我感到非常吃惊,这孩子竟这般若无其事地挣扎着站了起来,继续做着自己的事,换上马鞍子等等,然后才在一捆干草上坐了下来,直到那重重一拳引起的恶心过去,才走进屋去。

我没费多大的劲就说服了他,把他身上的伤痕归罪于小马。他并不在乎编造的是什么故事,反正他已经得到他要的东西。说实在的,他是很少拿这类风波告状的,所以我总以为他是个不记仇的人。我可是完全上当了,你听下去就会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