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番花信风·惊蛰

惊蛰:斗指丁。太阳黄经为345°。这个节气表示“立春”以后天气转暖,春雷开始震响,蛰伏在泥土里的各种冬眠动物将苏醒过来开始活动起来,所以叫惊蛰。谚语云:“惊蛰过,暖和和,蛤蟆老角唱山歌”、“惊蛰一犁土,春分地气通”、“惊蛰没到雷先鸣,大雨似蛟龙”。

2017年阳历3月5日,农历二月初八,丁酉年,癸卯月,辛卯日。

第三番:落地生根

1

一连下了很多天的雨,家里离银行不算近,从地铁站出来还要坐两路的公交车,代筱每天都得在包里放一双鞋,然后穿着塑胶雨鞋出门才行。

最近简直手忙脚乱,家里和银行两边兼顾着,她看着堆积在洗衣机旁的那些衣服,只觉得头大。

晚间兵荒马乱吃完饭,发了个消息到母上大人的微信上,询问家里两位祖宗什么时候能旅行归来,再不回来,她怕是就要被自己做的饭给毒死了。

母上大人发回来一张灿若菊花的笑脸自拍,身后是怂呆呆的父上大人,戴着一顶草帽,驼着背,目光呆滞地望向远方。

言道:快了,快了,两三天就回来了,不要着急。你要是没饭吃,就去大街上卖艺讨饭,还能混个温饱。

代筱两眼一翻,瘫坐在沙发上,环顾这个乱成一团的家,眼前一黑,深觉自己可能不是亲生的。

屋外雷声大作,就像是在人头顶炸开,震出一阵耳鸣。

正值惊蛰将来,天气逐渐转暖,春雷加雨水席卷了这座城市,日日夜里电闪雷鸣。代筱一个人待在家里难免有些害怕,这里里外外的灯都开着,亮堂堂的倒是给她壮了胆。

临近十点,她还在做报表,因为是月初,总是格外忙一些。裹了毯子坐在客厅里,缩在沙发脚边,电脑就摆在跟前的茶几上,她看着晦涩无聊的数据,困得眼皮直打架,坐在那里东倒西歪也没个坐相。

起身想找点零食当夜宵,却发现厨房用来放零食的橱柜已经空了,翻腾了半天,连包泡面也没找到。

想了想,翻了手机,想点份外卖。

城东有家很有名的咖啡厅,代筱听同事提起过很多次,咖啡味道正,老板寡言少语,经常在店里呆着,听说长相十分俊俏,似乎是个混血,一口流利的伦敦腔,发色偏黄,皮肤白皙,鼻梁高挺眼窝深陷。

代筱在外卖软件里翻了翻,看到那家咖啡厅竟然还没有打烊,余着几个切片蛋糕和几种咖啡,价格不菲,但到了夜里也打了折。

她点了一杯蓝山,要了一块抹茶口味的切片蛋糕,下了订单,看着电脑上满屏密密麻麻的数据,哀叹一声,今夜注定是个不眠之夜,就靠这咖啡度过了。

话说城东咖啡厅里,闫庄正准备下班,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遍,关好了门窗,却听见电脑“叮”的一声,这个点居然还有叫外卖的,大约是实习生下班的时候忘记了挂打烊,让人以为他们还在接单。

闫庄本来打算依照着留下的电话,给对方打回去,告知对方店里已经打烊,却看见订单留言里写着:麻烦外卖小哥了,路上请注意安全,慢一点,我不着急,如果不能送,请给我回个电话就好,谢谢!

后面还跟了一个字符表情,笑眯眯的,让人看着就生不出讨厌。

闫庄来回扫视了那条留言两次,随即决定,在这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给这个留名叫“猫小咪”的客户送一次外卖。

看了看地址,闫庄就笑了,拿出手机给损友打了个电话。

“阿远,今晚我去你家睡一晚上。”顺便给你邻居送个外卖。

他把器材拿出来,舀了点咖啡豆,煮了三杯蓝山,然后把打包好的,准备带回家给侄女吃的切片蛋糕也拿了出来。

屋外一片漆黑,路灯昏黄的光被瓢泼的雨水冲成了碎片,散落在湿漉漉的地上,斑斑驳驳。

闫庄从车库里把车开出来,正遇上一道闪电劈下,随即而来一阵巨大的雷声,恨不得震碎半边天。

时针过了十一点,代筱在屋里站起身,活动活动僵硬的脖子,听见窗外雷声阵阵,心下一阵烦躁,夹杂着几丝不好意思。

现在想想,这么晚真的不该点外卖的,加之天气也不好,她又点开订单详情,翻找了一下店家的电话,一无所获,有些懊恼。

2

电话出乎意料地来得很快。

在第三声春雷响起之前,代筱接到了电话,电话那头似乎还有着浅浅的歌声,男声在这个夜里显得格外低沉,仿佛在砂纸上轻轻磋磨过,尾音余着一缕沙哑。

“喵小咪吗?您的外卖到了。”

代筱的脸莫名一红,磕磕巴巴答上一句:“诶,是我,您在哪?要我下楼给您开门吗?”

闫庄听见这细声细气的声音,结合电脑上那行字联想起来,脑海里勾勒出一个呆头呆脑的女生模样,乖巧柔顺。

“不用,我上去,802是吗?”

“是的。”

闫庄轻笑出声,然后挂了电话,换了个号码拨出去:“把你家大门打开,你站在门口,等我上楼。”

一个瓮声瓮气的男声传来,带着明显的睡意:“你说你大半夜折腾什么,你自己上来就好,又不是没有钥匙,还非要我站在门口迎接你,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中二。”

闫庄可不管他,挂了电话就往楼上走。

代筱去开门准备接外卖,正巧撞上对门邻居开了门,穿着背心大裤衩往门口一站,手在鸡窝似的头上抓了两把,倚着门框打了个哈欠。

两人一对眼,打了个招呼。

闫庄从电梯里出来,就看见这样一个场面,无端觉得有些好笑,左右两人都站在门口,跟左右门神似的。

右边的女孩剪着一头毛绒绒的短发,脑门上贴着一个蓝底黑字“冷漠”字样的刘海贴,还穿着粉红色的珊瑚绒睡衣,整个人都像个圆溜溜的毛球,和他在咖啡厅里想象的那个形象如出一辙,衬着对面大裤衩大背心的阿远,就像是两个季节。

看了一眼手机备注。

“802,喵小咪?”

代筱眼睛一亮,朝电梯那边招招手,顺便心里给邻居点了个赞,这大半夜的往门口一站,让她拿外卖都拿得安心些。

“我在这……”

闫庄把手机往裤兜里一插,“一杯蓝山,一块切片蛋糕,抹茶的已经买完了,现在就剩最后一块柠檬蜂蜜的,不介意的话可以尝尝,也是咱们店里的招牌。”

“诶我说,你怎么不给我带一块儿?”叫阿远的男人抖着一条腿,打了两个喷嚏。

代筱来回一看:“你们认识啊。”

闫庄把咖啡和蛋糕递给代筱:“我和阿远是发小,我瞧着地址很熟悉,就让他在门口等着给你壮个胆。”

“以后啊,大半夜就别叫外卖了,不安全。”

逆着身后阿远家门口的灯,代筱看着闫庄微微泛浅棕的发色有些发愣,想起了同事之前说过的,咖啡店老板应该是个混血,眼珠眸色很浅,离近了看就像两颗透亮的玻璃珠。

一声哂笑从对面传来,阿远两手插兜:“啧啧啧,看呆了都。”

代筱面皮一红,接过咖啡和蛋糕,手往里一缩:“知道了,谢谢你。”

转身关门。

阿远往外走了两步,温度很低,他缩着脖子搓搓两条胳膊,撞了撞闫庄的肩膀:“行啊,头一次见你大半夜还送外卖。”

“去你的,今晚天气不好,在你这凑合一宿。”

“怎么,家里没人啊,阿姨不催你回家啊。”

闫庄把他往屋里一推:“老两口玩浪漫,出门旅游去了,这两天就回来。”

“嗬,我说,这年头老人家都喜欢出去玩,你瞧对门那姑娘,她家爸妈也出去旅游去了,我就听见她家整天乒乒乓乓,厨房里就没个消停。”

“见天盯人家干什么,小心人说你变态,行了,别唠了,咖啡喝不喝,不喝就赶紧去睡觉,我去客房里凑合一夜。”闫庄换了鞋,大喇喇往沙发上一坐,长长舒了一口气,在咖啡厅里站了一天,他也已经是精疲力尽了。

“大半夜喝什么咖啡,不睡觉了?这雨怕是都下到你脑子里了,不说了,我去睡觉。”阿远说完,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关了灯趿着拖鞋就往卧室走。

闫庄侧头往门口看了看,想起代筱接过东西之后缩头缩脑的模样,黑暗里轻笑出声。

可真是心大啊,也不怕大半夜的,一个小姑娘遇上心怀不轨的人,还敢让人送外卖到家里。

3

天气一如既往地糟糕,在雷声里,迎来了今年的惊蛰。

那天暴雨如注,雷声从代筱出门就开始在天空响起,每一声都像是砸在人的头顶,随时就会掉下来一样。

代筱一早起来,右眼皮就一直跳个不停,太阳穴突突地发胀,看着窗外阴沉沉的天,想起周五下班的时候答应了同事要陪她出门逛街,顿时倍感头疼。

昨夜接到母上大人回电,说今天晚上八点回家,给她带了不少纪念品回来。

代筱想了想自己妈妈那个审美,对纪念品中的战斗机——钥匙扣的执念,越发觉得头疼,家里已经堆了一盒钥匙扣,奈何这位太太还在继续往家里买,也是服气。

出门遇上对面阿远小哥也出门,拜上次闫庄送外卖的福,这邻里俩人关系熟了不少,出门遇见还总是会打个招呼。

“这么大雨出门啊。”

代筱缩了缩背包的带子:“是啊,出门逛街。”

阿远耸耸肩,回头跟闫庄唠嗑的时候提到一嘴,说这姑娘总是不走寻常路,大半夜点外卖,暴雨天出门逛街,也是没谁了。

闫庄正在咖啡厅里忙活,手里一边拉着花,一边应声:“让你别老盯着人小姑娘,诶,我爸妈今天晚上回来,晚上一块儿去吃个饭。”

“行啊,在哪儿吃,我来订位置。”

闫庄抬眼瞧了他一眼:“得了吧,你哪次能找个靠谱的饭馆,回回都难吃,我已经订好位置了,保和斋,我可是提前好几天订的。”

“大手笔,不愧是当老板的人,出手就是大方。”阿远手往闫庄背上一拍,差点没让他把手底下的花给拉坏了。

“别动我,我爸闹着吃我也没办法,你说他一外国老头,就喜欢吃药膳是个什么鬼口味。”

“说明叔叔懂养生啊。”

代筱在新世界和同事碰了头,同事是个富二代小姑娘,刚毕业不到一年,虽然花钱大手大脚,但好在人性格爽朗大气,银行里少不得讨人喜欢,一笑起来就像个小太阳一样。

代筱平日里也总多少照顾着,一来二去,两人熟悉不少,偶尔相约出门逛街,代筱虽然不像同事那样花钱,但她有一个优点,非常讨喜,极其捧场,一张小嘴甜滋滋的,同事出门买衣服总爱叫上她。

可今日却不知怎么的,心里就是有些不安宁,右眼皮就没停下来过。时间慢慢过去,那天色也越来越暗,好好一个下午阴沉得就像是傍晚一般昏暗,总有一种不是很好的预感。

她坐在店铺里等同事试衣服,间或往窗外看一眼,那灰色的天幕就像一个大锅盖笼下来,暴雨响雷,就像在她心头上炸开。

她摸出手机给她妈打电话。

代妈妈元气满满,接了电话就是一阵大嗓门的说话声,声音里充盈着笑意。

“你们什么时候回来啊?”

“晚上就回来,这会儿咱们已经上高速公路了。”

代筱听见自家母上的声音,心里这才稍微安稳了些,却还是不放心地叮嘱道:“你让司机开慢些,天气不好,路上注意安全,晚点到也没关系。”

“晓得啦,人司机都是老江湖了,肯定知道的。就这样,不说了,我还要跟人聊天呢,拜拜。”

啪嗒一声,电话被挂断了。代筱看着已经漆黑的手机屏幕,还是觉得心口像是有一块大石头压着,喘不过气来,连脸色都白了几分。

屋外轰隆一个雷,震得人耳鸣,大约是惊蛰前后最响的一次雷声了。

代筱刚站起来,就被这雷声震得一屁股坐了下去,心头砰砰砰猛跳。同事从试衣间出来,看见代筱这个模样,也被吓了一跳。

“怎么了?”

代筱手抵着胸口,大口地喘着气,却始终抑制不住这种感觉。

眼底都逼红了一片。

“有点不舒服,我先回家休息吧,改天再陪你出来逛街。”代筱撑着墙壁站起来,脸色刷白,涂了红色唇膏的嘴唇在整张脸上显得尤为惊骇。

3月5日,惊蛰,星期日,下午六点。

代筱昏昏沉沉从床上爬起来,一气灌下两杯凉白开。

水杯刚放到桌上,她的手机就响了,在卧室的床头,屏幕在朦胧昏暗里突然亮了起来。

“请问是代小姐吗?这里是市中心医院,下午我市高速公路上发生一起连环车祸,您父母目前正在我院进行抢救,麻烦您尽快赶来……”

剩下的话,她全都没听清。

下午那道雷声引起的耳鸣似乎还没有散去,她耳边只剩下一阵乱七八糟的嗡嗡声,和外面暴雨打窗噼里啪啦的声响。

猛地喘过一口气。

她抓起手机就往外冲,脚上还穿着那双在家里穿的毛绒拖鞋。

4

闫庄是在咖啡厅接到电话的,彼时阿远正在咖啡厅里帮忙,只听到吧台后面突然一阵玻璃杯落地摔碎的声音。

闫庄难得一见地慌乱无措,一手举着手机,朝着阿远张了张嘴,半晌才找回声音,干涩沙哑,就像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话。

“我爸妈,出车祸了……”

医院里里外外都是兵荒马乱,救护车的声音传来,一刻都不停。白色的担架上染着粘稠发乌的血,沿着担架往下滴,地面上恍惚晕开了斑驳的血迹。

闫庄和阿远赶到的时候,人都在抢救室里抢救,外面走廊上站着的蹲着的都是家属,气氛紧张,哭喊声呜咽声在空气里盘旋着。

护士的护士服上全是血,从抢救室里出来,大喊着:“安静一下,谁是代安国和吴晓琴的家属?谁是代安国和吴晓琴的家属……”

走廊上只有低低的哭声。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走廊另一头传来。

“谁是代安国和吴晓琴的家属?”

“我是!我是……”急促的声音划开沉闷的空气,好似劈开一条释放出悲伤的空隙。

随即而来是大片的哭声由低到高。

“我是代安国和吴晓琴的女儿……他们怎么样了?”

代筱浑身透湿,毛衣外套吸满了水,沉沉地挂在身上,往下滴着水,没一会儿就在脚下积了一小圈,一向蓬松毛绒的短发贴着头皮和脸颊,狼狈不堪,脚上的拖鞋跑丢了一只,白皙的小脚上都是浑浊的泥水。

她极力控制着自己颤抖的身体,声音保持着镇定,可依然能听出浓重的哭腔。

护士看了她一眼:“你跟我进来。”

代筱浑身一振,颤了颤,抬起脚往里走,进那扇门的时候她踌躇了一下,甚至有一刻想转身就走。

闫庄和阿远站在角落里,两人也是失魂落魄,抬眼就看见代筱僵硬挺直的脊背。

她太狼狈,狼狈到没有一个人可以忽略她。

“我爸妈……”代筱喉咙一哽,转了转眼珠,咽了口口水,两只手攥在一起,“我爸妈,怎么样了?”尾音发颤。

护士面上的同情显而易见,甚至让代筱都不用思考,就有了某种猜测。

“很抱歉,你父母都是脑外伤,伤得太重,送过来的时候已经很危险了,我们尽力了。”

代筱腿一软就要往地上倒去,被护士一把拉住,扶在椅子上坐着:“节哀。”

“怎么就这样了呢,我明明,我明明下午的时候还给他们打过电话的。”

大约世界上的事总是这样突如其来,瞬息万变。

上一秒和下一秒,永远都不可猜测,天堂和地狱也不过一线之隔。

有人偶得一份幸运,有人错失一线生机。

闫庄和阿远从重症病房出来的时候,心里才略略轻松了一些,有几分庆幸,却在看到依然坐在走廊上发呆的代筱时,蓦地又沉重起来。

代筱双眼红肿,眼泪几乎是不用积聚就顺着脸颊往下流。

“阿远,你先回去吧,我在这里守着就好。”前后忙过了,闫庄满面的疲惫,眉心重重蹙起,“有消息我会通知你,这事你就别跟你爸妈说了,免得他们操心。”

阿远从裤子口袋里摸了根烟,放在手里搓了搓:“那行,我先回去,你有消息给我电话。”

闫庄颔首,回头又往重症病房看了两眼。

抬手揉揉太阳穴。

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连心理准备都没有。

阿远走后,闫庄在重症病房前站了好一会儿,然后沉默着坐到了代筱身边,他没有说话,就只是那样坐着。

代筱浑身发冷,一阵阵地打着寒颤,突然身边染上几分热气,这才看到咖啡厅老板闫庄坐在她的旁边,手撑着额头,靠着墙壁闭着眼,满脸的疲倦。

“你家人还好吗?”她开了口才发现那嗓子已经说不出话了,好似破风箱里撕扯出的几缕残破的声音,难听得要命。

闫庄转头去看她,缓慢地点点头:“重症病房监护着,二十四小时没问题就能转到普通病房了。”

“巧了,想不到我爸妈和你父母居然在一个旅行团,不过,他们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她的唇色泛紫,因为体温过低而不自觉地发颤。

闫庄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去安慰她,因为他无论说什么,都显得那样不合时宜,他的父母幸存,而她却同时失去双亲。

只有沉默。

许久,一件还带着体温的皮夹克递了过来。

代筱睁开眼睛,眼底通红一片,看着闫庄。

“把你的外套换下来吧,毛线吸水,你病了,谁帮你安排父母的身后事。”

代筱眨眨眼睛,接过那件皮夹克换上。

然后是脚,被人抬起,然后放进一双对她来说极为宽大的皮靴里,温暖从脚底板席卷上来。

“谢谢。”

“不用谢。”

两人就这样并排枯坐了一宿,谁也没再说话。

清晨第一道阳光从走廊尽头的窗户外透进来,泛着残酷的冷光,雨已经停了,潮湿而粘稠空气里有一丝清冷。

代筱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姑姑……”

“筱筱啊,你爸妈回来了么,我做了腌萝卜,给你家送过去。”

“……”代筱抬起手掌掩住双眼,微微扬起头,“我在市中心医院,你们,过来吧。”

好像终于用一夜的时间接受了这个事实,她说完话,仿佛用尽了力气,瘫软在椅子上,然后呢喃出声:“我没有爸妈了……”

5

那天早上代筱的姑姑赶过来,前前后后跑了个遍,算是给了代筱一根主心骨,处理完所有的手续,带着父母的遗体离开了医院。

自那天起,闫庄就再也没见过代筱。

他不止一次去过阿远家,站在代筱家门口,犹豫着,踌躇着敲门,却没有任何人回应。

“别敲了,她已经一个多月没回来过了。”阿远倚着门框,冲对门扬了扬下巴。

或许是因为父母的缘故,闫庄对她可谓是上心非常,隔三差五就要过来看一眼,可每次他都失望了,代筱一天不在,两天不在,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失踪了一个多月。

直到四月底的一天晚上,闫庄在吧台后面煮咖啡,门口的风铃随着门被推开而轻声响起,他抬头看过去,嘴里还说着:“欢迎光临。”

尾音就那样断在了喉咙口。

代筱站在门口看着他,一个多月不见,她已经瘦脱了相,形销骨立,和第一次晚上送外卖时见到的那个元气满满的,脸上尚带着婴儿肥的女孩判若两人。

头发长长了些,软软披散在肩膀上,衬得她格外没有精神,两颊微微凹陷,眼窝也瘦了出来,穿着一条白色的及踝长裙,安安静静地站在门口。

他泡了一杯蓝山,从橱柜里拿出一小块儿抹茶口味的切片蛋糕,招呼实习生看着吧台。

然后领着代筱找了个角落里的卡座坐下。

闫庄头一次觉得,面对她,竟然有些局促,手在膝盖上搓了两下。

“最近,还好吗?我去阿远那的时候,才发现你一直没回去。”

“我这段时间一直住在姑姑家,过两天就搬回去。”代筱笑得很勉强,扯了扯嘴角,强打起精神,“你呢,你爸妈还好吗?恢复得怎么样?”

闫庄抿了抿嘴,像是在组织语言:“还不错,恢复得挺好的,已经回家休养了。”

代筱深吸一口气,头转向窗外,胸口起伏了好一会儿,才从包里拿出一张照片,递给闫庄:“我想见见你爸妈,可以吗?我很想知道,我爸妈最后那段时间过得怎么样。”

那是一张合影,闫庄的父母和代筱的父母站在一起,背后是一片巨大的瀑布水幕,四位长辈脸上都是璀璨慈祥的笑容。

闫庄拿过那张照片,抬眼看去,代筱的身后有窗外大片的灯光交织,被玻璃折射过,形成光怪陆离的光晕。

“可以。”

他们约了第二天早上在咖啡厅前门左转第二个路口见,从那里过一条马路就是闫庄的家。

彼时闫庄的父母正躺在床上休养,家里有一个护工忙里忙外,早间新闻正在播放,两位长辈倚着床头,正看着早间新闻,一进屋就能听见正统的普通话广播腔从电视里传出来。

“爸,妈,这是代叔叔和吴阿姨的女儿,代筱。特地过来看看你们。”

代筱站在房间门口,目光柔和地看着两位长辈:“伯父伯母好。”

就在一个月多前,她的声音还像清晨的小鸟一样清脆,而现如今,带着沙哑,光是听着就觉得多了几分沧桑感,好似这一个月于她来说,像是过了百年之久,她的生机、活力都随着父母的突然离去而消失殆尽。

闫庄自觉地退出了屋子,带上房门,坐在饭厅里发呆。

护工一个人在厨房里忙活着两位老人的午饭,香气从厨房里飘出来,闫庄却恍若未觉。

并不知道他们究竟说了什么,也不清楚过了多长时间,闫庄烦躁地摸了摸口袋,然后起身:“高阿姨,我下楼买包烟。”

顺着楼梯一路下去,在小区门口的超市里买了包烟,摸出一根烟点着,狠狠地抽一大口,这是一种极伤肺的抽法。

他就那样蹲在超市门口抽烟,一根接着一根,不一会儿脚下堆满了烟头。

代筱从小区里出来,低着头,一步一步走得很慢。闫庄猛抽一口,然后把烟碾熄,抬脚追了上去。

“怎么样,说了什么。”他问得有些急促,看着代筱泛红的眼角,他心里又是一阵躁意。

“去喝杯咖啡吧。”代筱自顾地往闫庄的咖啡厅走去。

闫庄问不出什么,只能跟着她。

照例是一杯蓝山,代筱的情绪平静了很多,被迫一夜长大的滋味并不好受。

“他们说,那段时间他们四个一直在一起结伴游玩,过得很开心,我母亲是个很有趣的人,我父亲虽然沉闷不爱说话,但并不是个会扫兴的人,他玩游戏其实玩得很好,他一直都很聪明。

“有些事实,我再怎么无法接受,也已经是事实了。他们最后一段日子过得好,我很高兴。”

代筱半长的头发垂下,遮住了她脸上的表情。

闫庄动了动唇瓣,到底还是没说话。

6

那天晚上,阿远就给闫庄去了电话。

“喂,代筱回来了。”

闫庄拿着抹布的手一顿,只回了句“知道了”。

打烊回家,母亲却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披着一件枣红色的披肩,开着立灯,戴着老花镜看书,听见门口的声音,把书合上放到一边,冲闫庄招招手。

“过来坐。”

闫庄换了鞋,坐到母亲身边,摸摸她的手,还算温热:“妈,怎么还不睡。”

闫妈妈摇摇头:“代小姐还好吗?”

闫庄摇摇头:“不怎么好,打击太大,她接受不了,您今天也瞧见了,不过是压抑着情绪罢了。”

“唉,我在路上听老代说起他女儿,刚毕业没两年,年纪还这么小,从小娇养长大的姑娘,以后的日子,也不知道要怎么过。”闫妈妈长叹一口气,语气里是满满的不忍,“你看看这个地址,我记得阿远就住这附近。”

说着从书里拿出一张沾染着污渍的纸片,上面写着一串地址,正是代筱的家。

“阿远住代筱家对门。”

“这孩子也是个可怜人,我们和老代他们也算是相识一场,你平时多去那边看看这孩子,这么小,肯定也不知道怎么照顾自己……”

老太太絮絮叨叨了半天,闫庄安静地听着,每一个字都记进了心里。

那个像小猫一样软绵绵的小姑娘,他没由来地有些心疼她,或许是因为相识在前,又或许是因为父母之间的关系,他尚算幸运,对不幸者抱有怜惜和同情。

第二天,闫妈妈就让阿姨熬了鸡汤,中午的时候让闫庄回来拿,给代筱送去。

闫庄没敢耽误,让店员好好看着店,拿上鸡汤开着车就往代筱家去。阿远白日里要去上班,闫庄没有门禁卡,楼下门洞的门一直也开不了,他就那样抱着保温桶站在门边,等有人从里面出来。

路过的人难免多看上两眼,加之闫庄出色的外形,不少路过的小姑娘对着他指指点点。

总算等到有人从楼上下来,开了门洞的门,闫庄眼疾手快往里一蹿,松了口气,像猴子一样被人围观的滋味可不好受。

代筱头痛欲裂地从睡梦里醒来,她最近睡得很不好,每天晚上要靠酒精和安眠药才能勉强浅浅睡上一小觉。屋里积了不少的灰,所有的一切都还和一个多月前她从家里跑出去的时候一模一样。

只不过现在回来,已经是天翻地覆。

在冰箱里翻找了半天,才找出几颗鸡蛋和一把蔫了的白菜。

阳台上堆积的衣服,厨房里泡在水中的厨具。从今往后,这一切,都得她自己一个人来面对,房子不过一百多平,平日里不觉得,此刻却觉得空旷得厉害,安静得连呼吸声都不敢稍重一些。

她就那样靠着冰箱,满心荒凉。

门铃响起的时候,那声音在这个空旷的房子里回荡。

代筱随意抓了抓头发,去门口开门,也不知道这个时候会有谁来找她。一开门就看见闫庄站在门口,穿着青灰色的圆领衫,像个刚出大学的少年,清爽,阳光。

代筱被阳光刺了眼,眯了眯眼睛。

“你怎么来了?进来吧。”侧身让开一条道,让闫庄进来。

闫庄往里走,这还是第一次走进这个屋子,其实和阿远那边的结构没什么两样。

“吃饭了吗?我来给你送点吃的,我妈让阿姨特地熬了土鸡汤。”屋里狼藉一片,闫庄勉强在餐桌上挪出一个空位,把保温桶放上去,拧开盖子,温稠的鸡汤香味瞬间弥漫整个乌沉沉的房间。

代筱不自觉吞咽着口水,她已经很久没好好吃顿饭了,香气太盛,让她不自觉地产生了生理饥饿感。

“不用这么客气,我自己可以照顾自己。”

闫庄环视房子一周,只说:“快来吃饭,凉了对胃不好。”

代筱坐在餐桌前,突然想起从前母亲常给她熬鸡汤,总说她太瘦,要多喝些鸡汤补补身体……眼底一热,代筱赶紧埋下头去喝汤。

闫家阿姨的手艺不错,但还是和母亲做的味道不一样。

艰难地咽下一口汤,代筱没再抬起头。

闫庄一进门就闻见了酒精味,皱皱眉,走到窗户边把窗帘拉开,带起一阵灰尘浮在空气里,呛得人鼻尖发痒。

也没再说些什么,闫庄从墙角把吸尘器拿了出来,插上插头,“呜呜”地把整个房子里里外外吸了个遍,窗户、落地窗全都打开。四月天气很好,带着温柔的暖意,风一吹,空气里都带上了新鲜树叶的味道。

代筱多少有些不好意思,让人给送了饭,哪还能让人给她做大扫除,着急忙慌地把碗放下:“你别忙了,一会儿我自己来就好。”

闫庄把袖子卷到手肘,露出精壮的小臂,冲她笑了笑:“你好好吃饭。”

然后无论代筱说什么,他都不理她,只自顾自地给这个房子里里外外做了个简单的大扫除,洗了衣服洗了碗,足足清出来两大袋垃圾堆放在门口。

这一下午就这么过去了,阿远下班回来,正好遇见闫庄站在代筱家门口,给她擦门。

差点没把眼珠子瞪出来。

要知道这祖宗,那可是神都叫不动的人物,什么时候还做起了家务。

7

代筱把银行的工作辞了,因为银行实在给不了她那么长的假去处理家里的事,去恢复自己的心情。

旅行社赔了一大笔钱,父母的单位也有抚恤金下来,加上家里的积蓄,这一夜之间,代筱失去了父母,却变成了一个孤独的小富婆。

房子里处处都是回忆,她日日待在房间里也不出门,一日三餐都是闫庄准时准点地给她送,给她收拾家务,陪她聊天解闷。

代筱的情况其实真的很不好,夜里靠酒精入睡,白日里靠咖啡撑精神。

即便有闫庄的一日三餐喂养,她还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消瘦了下去,几乎只剩一副骨架了。

闫庄用了大把的时间来陪她,越陪就越心疼。

可他每天这么来来回回地跑,确实也不是个事,店里的生意也兼顾不过来,眼瞅着连他都瘦了。

阿远嗑着瓜子,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

“我有个法子。”

闫庄看了他一眼:“说。”

“我很喜欢你在府学城的那套房子,你把那套房子给我,我把我这套房子给你,你就住在她对面,然后让她去你的店里做事去。人就不能闲,一看就是太闲了,等她忙起来,一准很快就走出来了,这生活啊,就得靠逼出来。”

闫庄看了看这已经被阿远糟蹋得不成样子的房子,嫌弃地撇撇嘴:“行,我把那套房子给你住,你赶紧搬过去。”

阿远把瓜子壳一吐,拖长了声音:“有人啊,动凡心咯——”

闫庄心头一跳,面上兀自镇定。

他不知道对代筱究竟是什么心思,他只知道,他希望看见当初那个剪着短发,朝气蓬勃的小姑娘。

交接房子只用了两天,闫庄拖着行李就住进了这栋楼,和代筱做了门对门的邻居。

代筱则觉得闫庄过来得越发勤了。

五月中旬,代筱的体重已经降到了80斤以下,闫庄急得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他没有开口让代筱去咖啡厅工作,他在忙另一件事。

等代筱察觉的时候,她已经很久都没有喝到咖啡了,每日昏昏沉沉,连闫庄什么时候把她的咖啡换成了奶茶都不知道。

西冷红茶泡出来的奶茶口感略带中药的苦味,没什么糖,竟然让代筱一直都没发觉。

闫庄这日心情格外好,中午来给代筱送饭的时候,脸上都带着笑。

“你在家待的时间太久了,需要出门走走,你看你把自己折腾成什么样子了,你爸妈要看到可不得心疼死。”

这是闫庄第一次在代筱面前提到她父母的事,代筱一时有些呆愣。

“银行回不去了,你在家也休息了这么久,去远一点的地方工作我不是很放心,我在咖啡厅旁边盘了一家小的店面,稍微装修了一下,改成了一家奶茶店,现在正缺人手,你要不要去那里工作?”

代筱筷子上还夹着一片土豆。

她也知道自己状态太差,也知道自己要振作,只是总是不知道要怎么继续下去。她对生活茫然不知所措,从小一帆风顺的生活让她失去了强有力的抗压能力,或许如果不是闫庄一直陪着她,她早就崩溃了。

她其实心里已有计划,只是没什么勇气。

踌躇了半晌。

“我想搬出去住,我算了算手里的钱,可以买一间小的单身公寓,我想搬出去住。”

她和父母在这里的回忆太多,在这里住一天,她就一天困在这里出不去。

闫庄显然对她的想法有些惊讶,但也不是不能接受:“可以,我帮你去找房子,那工作……”

“我去你那做。”

闫庄唇角翘了翘,男人明朗的脸和窗外的阳光一起,照进了代筱漆黑一片的心里。

代筱的效率很高,第二天一大早就洗漱好了,准备出门却发现闫庄从对面出来,有些惊讶。

“你昨天住在阿远这吗?”

闫庄摇摇头,冲她眨眨眼:“我把阿远赶出去了,走,我们去上班。”

代筱一愣,跟在闫庄身后,看着他宽阔的背影,似乎是继承了外国的血统,生得格外高大,那脊背就像是撑起她心里废墟的山壁石柱,不知不觉成了她的依赖。

奶茶店显然和咖啡厅不一样,屋里的装修是暖色的,弥漫着牛奶醇厚的香气,比起咖啡多了不少温暖和柔软。

“咱们用牛奶,一点点戒掉咖啡和酒精,好不好?”闫庄带了一杯鲜奶递给代筱。

代筱接过,轻抿一口,上唇沾上一圈奶白:“好。”

闫庄笑得满足,代筱望着他,突然垂下眼睛,长长的睫毛轻轻颤动。

8

搬家的事进行得异常顺利,在奶茶店旁边的小区里,正好有一间精装的单身公寓挂牌出售,代筱甚至都没有考虑贷款的事,一口气付了全款,没两天就拎包入住。

家里那套大房子就此空了下来。

代筱的姑姑来这边看过她几次,眼见着她情绪稳定了许多,人也慢慢恢复了过来,只是还是没了从前的机灵劲,现在老气横秋得就像是个小老太婆,一笑起来都是看破红尘似的表情。

姑姑心里打了个突,担心侄女真的出了什么心理问题,言语间时不时透露着让她多去看看心理医生的意思。

代筱自觉自己的状态正在好转,对姑姑实在有些无奈,拒绝了几次,姑姑也就没再说什么。

可也不知道姑姑究竟是在想什么,突然给代筱打了电话,让她周末到咖啡厅去见一个人,好巧不巧,约的正好是闫庄的咖啡厅。

周末正是咖啡厅忙的时候,一般这个时候,闫庄都是在店里忙,而代筱则自己去咖啡厅里找闫庄吃饭。

周六中午,代筱从奶茶店过去,姑姑约好的人已经在咖啡厅等着了,就坐在最显眼的那个位置上。

闫庄正在吧台后面拉花,他最近收了个徒弟,教人家煮咖啡、拉花,准备多腾些时间去陪代筱。还没来得及和代筱打声招呼,就看见她坐在了一个男人对面。

那男人也算是面目清俊,文质彬彬,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衬衣,是半小时之前来的,点了一杯黑咖啡。

“你好,代小姐,我是刘承。”

代筱着实有些摸不着头脑,姑姑也没说见这个人干什么,只说让她务必去见一面。

“你好,刘先生。”

刘承喝了一口咖啡:“这里的咖啡味道很不错,你喝什么,我帮你叫。”

“不用了,我不喝咖啡。”她答应过闫庄,要戒掉咖啡,“不知道,刘先生找我是为了什么事情。”

“看来代阿姨没跟你说清楚,我是个心理医生,但我今天来,是来和你相亲的。”刘承觉得代筱懵懂的模样很是可爱,说着就笑了起来。

看起来,他似乎对代筱很满意。

“相亲?”代筱却是无异于被一道大雷劈中,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姑姑会来这招。

声音拔高了几个度,在吧台后面的闫庄手下一个用力,一杯花就那样被拉毁了,脸色猛地沉了下去,小徒弟站在一边看着,莫名有些心惊。

闫庄抬眼看去,一向清亮的眼睛眯了起来,死死盯着那个男人。

代筱抬起手摆了摆:“肯定是搞错了,刘先生,我没想过相亲的事,我也不知道我姑姑会做这事。”

刘承也不恼:“那现在想想也不迟。”

吧台后面,小徒弟就看着闫庄手下的那杯咖啡,被毁了个不成样子。

突然,闫庄一松手,手里的拉花针顺着落到桌面上,发出细小清脆的声音。他从吧台后面出去,面上表情十分耐人寻味。

他平素是没什么气场的,为人温和,平易近人,却不曾想,这人认真起来,气场也能有五米,活脱脱一霸道总裁。

自顾地往代筱身边一坐,右手随意地搭在代筱身后,凑过去跟她说话:“怎么来了客人你也不跟我说一声。”

代筱越发呆愣:“什,什么?”

近来她越发沉稳,这样茫然的时候几乎见不到,和当初那个在夜里点外卖的姑娘截然不同。

此刻看见她懵懂的模样,闫庄心里突然就热了起来,这个小姑娘啊,什么时候住到了他的心尖尖里,他怕她受委屈,怕她伤心难过,他多想把他的小姑娘养成当初的样子。

闫庄勾了勾她的鼻子,转头对刘承道:“我也不知道筱筱今天有朋友过来,这杯咖啡就算我们请了,中午一起吃个便饭吧。”

刘承是心理学的专家,何其精明,眉毛轻挑:“不用了,我还有事,老板以后可要看好你这招人喜欢的小娃娃。”

“当然。”

男人过招不过三言两语。

刘承起身离开,出门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代筱被闫庄压着亲吻,被门后一盆大的盆栽挡了个斑驳,他伸手理了理衣领。

“也算我做了一件好事。”

代筱被这个莫名的吻弄得面红耳赤,只觉得今天过得十分玄幻。却生了一种真实感,是自父母离开后,第一次触手可及的真实感,一颗心仿佛离开土地后,漂泊了一段时间,找到另一片土地,被一双手稳稳接住,然后放在这片土地上,被护着安然扎根。

闫庄还在轻轻喘着气:“本来还想等一段时间的,现在看来,可不能再等了,再等就要被人撬墙角了。”

他贴着她说话,唇瓣轻轻碰撞。

代筱咬了咬下唇,抬手环抱住闫庄的腰,把脸贴在他的胸口之上,心跳渐渐趋于同一频率,充满着安定和满足。

刘承出了咖啡厅,给代筱的姑姑去了个电话:“我说代阿姨,您侄女有个这么好的男朋友,您还叫我去出这个丑,可不地道啊!回头我得多吃点您的饺子好好补补……”

代筱的姑姑举着电话,风中凌乱:“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一点都没发现……”

刘承勾着唇笑,一肚子的坏水。

闫庄抱着代筱,又想起了第一次见面那天晚上,那时的她还是父母掌心的珍珠,眼里的瑰宝,生活无忧无虑,就像没长大的依然天真烂漫的孩子。

他总是会想到那一夜的她,和之后的失魂落魄截然不同,他却想让她永远都能那样勃勃生长。

我的心愿,无非是想让你继续充满生机,继续无法无天,继续娇生惯养,一如你的父母在时那样。

小剧场1

七月天气热了起来,代筱换上了短袖,手臂上总算长了点肉出来,和数月前那个行走的骷髅架子比起来,闫庄真的是欣慰得不得了。

带着代筱去医院做了个体检。

身高160,体重45kg。

一切正常,闫庄很是满意。

可从医院出来,代筱就一直沉着脸。

“怎么了,谁惹你不高兴了?”闫庄还特地买了根棒棒糖哄她。

代筱怨念地看了一眼那根棒棒糖,极不情愿地开口:“才两个月,我就长了12斤肉。”

“胖点多好啊,健康,你看你现在面色红润有光泽,不比那时候强?”

代筱眉毛一垮:“可两个月就长12斤,照这速度,我到年底就该变成个胖子了。”

闫庄逗她:“反正我也不嫌弃,摸起来手感好。”

“……”

小剧场2

代筱的头发已经长得很长了,松松散在肩膀上。

其实她不适合中长发,她就适合当初那一头毛绒绒的短发,衬得整个人极精神,神采奕奕的。

代筱原本是想把头发留长,可闫庄却坚持要带她去把头发剪短,两人争执不下。最后,代筱还是被闫庄拖出去剪头发了,交换条件是接下来一个月的抹茶切片蛋糕。

闫庄带她去了一个好友的工作室,专门做造型的地方,让好友给代筱剪个短发。

好友是个十分妖娆的男人,纤细修长,扭着胯,十分嫌弃地拎着代筱的头发,从里到外吐槽了个遍,什么发质枯黄,蓬松,又软又细。

又软又细吃你家大米了,话怎么那么多。

大手一挥:“行,你出去等吧,我来给她剪个最适合她的发型。”

闫庄乖乖去了外面的休息室等着。

可最后,等来的,却是代筱一头狗啃了似的短发,那刘海参差不齐,鬓角一边留得长一边留得短,怎么看都是个非主流,十分辣眼睛。

“这……就是你说的最适合我的发型?”代筱一脸好像看见外星人的表情。

转头问闫庄:“我长得很非主流?”

闫庄气得脸色铁青,按着好友,拿剃头刀把好友左边的头发剃光了才算罢休。

好友顶着一个阴阳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突然两眼放光:“闫庄啊,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有才华,你看这发型,太有味道了。”

闫庄呼吸一滞,带着代筱就往外走。

编者注:本文为《二十四番花信风》系列第三篇,欢迎点击阅读其他故事。

第一篇《二十四番花信风·立春》

第二篇《二十四番花信风·雨水》

第三篇《二十四番花信风·惊蛰》

第四篇《二十四番花信风·春分》

第五篇《二十四番花信风·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