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程氏程牧阳 2

她并非沈家子孙,到真正祭祖的日子,她理所当然成了最闲的人。

沈氏在江南已经传承到二十六世,数百年来屹立不倒,本就备受关注。沈公这次又是二十几年来初次返乡祭祖,自然有不少媒体紧随其后,把这家事弄得如同作秀。

天蒙蒙亮的时候,祭祖已经开始。

南北混在记者人群里,远远跟着沈家一百多人。今天来的媒体,大多是地方政府为了政绩请来的,只不过这样的日子,最多也就允许媒体随行拍照,绝不会接受正式采访。

众人从祠堂观摩,一路到内堂奉香,最后踏上先祖墓道,行至墓前,开始论资排辈地鞠躬奉香。

一排排白色的菊花,每个人上前时,都会弯腰添上一株。

她身前的两个记者,难以挤到最内侧,索性放下相机开始低声八卦。

“现在献菊花的是沈卿秋,今年在墨西哥竞选财政部长,没想到他辈分这么低。”

“这种大家族就是这样,你看他前面的男孩子,看站着的位置比他辈分大,看着也就十五六岁。”

……

八卦这种事情,自然有虚有实。

她听得乐呵,也权当作是消遣。

到接近午饭的时间,祭祖终于告一段落,沈家安排了所有境内外的媒体人用餐,地点就在老宅,由专门请来的师傅做斋膳。几个常年住在台州的人,负责媒体和那些地方领导的用餐。

而南北则始终跟在沈家明身侧,由于样貌太出挑,被不少人记在了相机里。小小的一张脸孔,眼角微扬,大多时候不喜欢笑。

可偶尔和沈家明说话的时候,总能被逗笑,不知道的还当真是一对璧人。

可若有人真听到两个人的对话,必然会发现自己错了。

且大错特错。

“来,笑得好看些,”沈家明侧头,笑得很规整,“明天《联合晚报》肯定会有你的照片。”

她自然知道他的意图,倒也不介意配合:“你那个名媛,是不是最近想要复合了?”

“名媛?”沈家明下意识地揉着自己的食指,昨天被金刚鹦鹉啄得几乎掉了肉,现在想起来还是撕心裂肺地疼,“往前数过去三代,就已经没有什么可说的人了,何来名媛?”

南北“嗯”了声,竖起中指,对沈家明晃了晃:“不好意思,我往前数三代是土匪。”

沈家明绷不住,“哧”地笑出了声,攥住她的中指:“有人看你。”

“真的?”她假意理了理头发,帮着这位小公子演戏,“这样可以吗?上镜吗?你说那些记者怎么都跟到这里了?”

“可以,完全可以。”

沈家明笑容可掬,揽住她的肩膀,把她的身子扭向东南的方向。

有人走过来。

她神情意外地看着他。他好像比前几天看到的时候,更高更瘦了,走路的样子没有任何改变。他们两个看过去的时候,程牧阳面上明显有微笑,难以捕捉。

她以为他会走过来,没想到程牧阳却从假山旁的小路穿过去,很快就走远了。

“你到底是怎么认识他的?”沈家明在回廊边的木质栏杆上坐下来,“云南?川贵?”

“比利时,我在比利时读书的时候认识的。”

沈家明算了算时间:“后来就没见过?”

她默认了。

“大概是两年前,莫斯科的新任副市长上台,大力扶持自己所倚靠的黑帮,让程家的生意缩水不少。当时程家最出名的人,并不是他,而是他堂兄程牧云。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有些急功近利,喜欢采用极端手段,想要直接暗杀这个副市长。”

“别人暗杀,你也知道?”

“都是后来知道的。程家之所以能在中俄边境这么多年,就是因为聪明、避世。不论近现代的朝代如何更替,始终游离在国家机器以外。你知道,一旦打破平衡,就是遭受毁灭性的打压。程家毕竟是生意人,又不是乱党,当然不会这么做。”

她听得有滋有味。

“程家为了这件事,有了一次大动荡。后来,他就出现了。”

“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沈家明笑笑,转开了话题,“我记得你从比利时回来,就不再出境了。常年在云南住,会不会觉得很没乐趣?”

她摇头:“也不会很无聊,如果你有机会去云南,我带你去看现场版的3D警匪枪战片。”

沈家明肃然看她:“我不去,我最怕的就是你哥哥南淮。”

南北递给他一个鄙夷的眼神。

后来的几天,程牧阳再也没有出现过。

就在她以为,就此不会再见时,沈公却忽然告知她行程有变,要从海路返台。老人家话里有话,并没有说得很明白,只说自己要留在台州等着捐赠仪式,会有个“朋友”和她一路先行。

她直觉上,猜到那个“朋友”或许就是程牧阳。

天漆黑的时候,她带着行李箱等在老宅的大门外,等着人来接。

雨太大,即便是站在门口避雨,依旧躲不开飞溅的水滴。老宅并不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附近也没有什么人走动,更没有车往来。

吵闹的只有雨声。

大概十分钟后,远处终于有白色的车灯照过来。

一辆接着一辆的梅塞德斯-奔驰S600 Pullman Guard,不间断地从面前驶过,完全相同的款式颜色,唯一不同的只有车牌。她饶有兴致地看着,开始还去数车的数量,到后来也分不清是第几辆了,终是有辆车脱离车队,平稳地停在了青石台阶前。

副驾驶座上有人跑下来,打开伞。

南北把行李交给那个人,躲到伞下,三两步就上了车。

坐在车里的程牧阳看着她。

他穿着简单的休闲式样的白衣黑裤,脸孔被黄色的灯光映衬得轮廓鲜明,像是染了浓墨重彩,光线并不十分足,更显得那双眼睛颜色颇深。

她第一句话是:“有拖鞋吗?”

程牧阳打开隔音玻璃,让前座的人,递来双白色的拖鞋。

“谢谢。”南北低头把湿漉漉的鞋子脱掉,穿上拖鞋后,终于觉得惬意,再看向他的时候,发现他仍旧看着自己。两个人的眼睛,被光映得很亮。

三四秒后,她忽然笑起来。

旧友重逢,此时才算真正的相认。

“雨很大?”他问她,声音有些低。

“嗯。”

“到今晚住的地方,会需要五到六个小时。”他说,“路途有些远,坐汽车不会轻松,做好准备。”

“去哪里?”她透过玻璃去看后方车队,“你这里一共有几辆车?”

“千岛湖。这次来的车,大概有四十辆。”

四十辆?

她笑叹:“这样走在路上,会堵车吧?”

如此谨慎出行,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应该不会,”他始终是偏着身子,一只手搭在座椅靠背上,另外那只手则搭在自己膝盖上,“这里每辆车行驶在路上,都是间隔五十米,不会离得太近。”

距离很合适,即便有车遇袭,也不会牵连到其余的车。

“可如果有人留心,记住你上了哪辆车呢?”

他笑了声:“每隔十分钟,队伍最后的车,会加速行驶到车队的最前方。”

她顺着他的话,仔细想了想。

四十辆完全相同的车,保持不近不远的距离,每隔十分钟都会悄然挪后一位,恐怕连司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第几辆。

如果有人想要知道程牧阳坐在哪辆车上,可能性几乎为零。

可即便是万分之一的概率猜到了,这样的车,也很难在瞬间被突破。

她记得这款防弹车,早已达到北约VR7的安全极限。哪怕以半打M51手榴弹同时爆破袭击,也不会有实质损害。

不过这里毕竟是中国境内,还算安全。

程牧阳看她不再发问,就以很舒服的姿势靠回到座椅上,闭目养神。

这个人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频繁出入她在的宿舍、教室和图书馆,两个人从陌生到试探,再到互相熟识、习惯,用了几个月的时间。

和这样熟悉的人同路,她没有丝毫的不习惯,就这么靠着座椅,用手在玻璃上按下了一个印记。

透过清晰的手印,可以看到玻璃外的道路。

应该是开上了高速公路,很单一的灯光,不间断地延伸到视线的最远处。

“你女朋友呢?”

她忽然想起了那个戴走玉镯的女人。

“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的声音里有些遗憾,“是我一位堂兄的遗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