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朝云暮雨

清晨醒来的时候,沈暮歌完全丢失了断片后的记忆。

但看到自己周身衣服完整,只有脸上的妆容没有残留,心中暗暗给李之沐的君子之风点了赞。

回海城后第一次不是忧心忡忡地醒来,楼下也听不见李之沐走动忙碌的声音,倒是让她想就此踏踏实实地再赖床几分钟。

住了这么久,她并没有很用心地去关注他的生活,就连认真审视这间借住了几十天的屋子,也是头一回。

快到两百平的大跃层,墙体灰黑两色搭配,地板也全是灰褐色的。

楼下的客厅有小型电影院般大小,但只放了沙发、茶几和地毯,别无他物,因而显得特别空旷。

楼下其它房间她没有打开进去过,似乎也是紧锁着的。

楼上自己住的这间本来是李之沐的起居室。实木的床头,没有床只做了一个榻榻米,上好的丝绸床品,银灰色如流泻的水银一般。枕头蓬松柔软,羽绒被轻若无物。

自己似乎是这间性冷淡的房子里唯一的生气,尽管同在一个屋檐下这么多天,她也觉得自己其实和李之沐之间如隔山海。

他是那么温暖和煦的人,虽不外放,却也并不孤刻。

但在只有两个人面对面的时候,她还是能感觉到那深藏在内心的深邃,和这间房子的冷静和谐一体。

好像也隐藏了很长的过往,或许也有秘密。

她正出神,李之沐打电话来,好听的声音慢悠悠地说道:“昨晚睡得好吗,头疼吗?”

“还好。”

“昨天你喝了太多,我差点把车押那儿才够付你的酒钱。”

“是吗?但我如果做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我还是不会负责的啊!”

“皮皮醒了。”

李之沐知道她下一秒可能会在床上后空翻跳起来,赶紧堵上她的嘴,“你吃过早饭,再来医院。”

“他好得很,你放心吧。”

沈暮歌长舒了一口气。挂了电话不禁想,这张床真舒服啊,比洛杉矶公寓里的好多了,可惜就要说再见了。

这一个月用了各种理由去搪塞,最后还是发邮件跟那边说了实话,出乎意料换回来的反而是默许。隐隐感觉到对方在处理什么更重要的事情,顾不上自己。

但眼见暑假也要接近尾声了,无论如何她也没有再耽搁下去的理由。今天再去确认下皮皮安好,她就要踏上返程的归途。

餐厅里还真有李之沐做的早餐。

新鲜的吐司烤得两面焦黄,香脆的培根和奶酪片以及蔬菜夹在中间,撒上一点焦糖汁和迷迭香。

再加上一个煎五分熟的流心蛋,用叉子戳一下都会抖一抖,配上一杯果汁一杯牛奶。

李之沐大概是这二十几年来自己遇到过的,最不应该单身的人吧。

沈暮歌神思远遐地吃完早餐,心情大好地洗了碗,抹抹嘴奔向了医院。

她风一般地刮进了病房,粉色棒球服,小短裙配兔耳朵乐福鞋。李之沐看她的眼神好像在看一个高中生,有些宠溺。

病房里皮皮眼睛睁得大大的,面色已有健康红润的迹象。成活的供体肝脏在小小的身体里立即开始了运作,毒素和死神都渐行渐远。

李之沐起身,“医生那边找我,我先过去了。”

沈暮歌点点头坐下来,皮皮开始恢复小孩的天性,吵吵着要用pad下游戏玩。

对于电子设备白痴如沈暮歌很是头疼,陪着他捣鼓起来。

皮皮比她轻车熟路,一边指导她注册,一边奶声奶气地问:“姐姐,叔叔怎么样了,他也好了吗?”

“叔叔,哪个叔叔?”沈暮歌一头雾水。

“就是那个很高很帅像电影明星的叔叔,送我这个的叔叔。”皮皮对着pad努嘴示意,歪着头想要给自己取个什么名字好。

原来皮皮说的是说宋亦城。

“哦……你说那个坏叔叔啊,他去很远的地方出差了,不知道多久回来。”

“姐姐骗人!”皮皮颇为笃定,“我都看见他了。”

“嗯?看见了……你在哪里看见的?”

“昨天医生给我打针前,我还没有睡着,我看见的。”

皮皮停下来,一对黑葡萄般的眼睛滴溜溜地看着她:“他就躺在我旁边。护士姐姐说,如果不是他,我就不会好呢!”

沈暮歌脑子里“嗡!”地一声,天塌地陷。

她自然是不会忘记,宋亦城也是RH阴性血。

而这也完美地解释了,一般需要等1-2年甚至更久的这个珍稀血型的供体,怎么就这么巧,在皮皮最命悬一线的时候,从天而降。

她几乎是蹦起来,差点被椅子绊倒,语无伦次道:“皮皮乖,等沐哥哥回来。姐姐有非常非常非常重要的事,先离开一下。”

医生办公室里,医生已经被逼到墙角,“捐赠者和被捐献者,如果不是亲属,不能相互认识,这是规定!你不能让我有损医德!”

“你告诉我病床号就可以了,不用你引见。”

“他……已经出院了。”

“出院?昨天才做完手术的人今天可以出院吗?”

“是病人强烈要求的,签了风险自愿协议。”

眼前的沈暮歌气势汹汹,好像藏獒要吃人,医生也是瑟瑟发抖,最后硬起了头皮:“一位特别漂亮的年轻小姐接他出院的。”

她心下有了数,一边往医院外面跑,一边拨通了白望舒的电话。

“宋亦城现在在哪?”

电话那边略微沉吟:“他很好,你不用挂心。”

“宋亦城是谁的儿子,你应该非常清楚。你是想自己说,还是我请他爸爸来查?”

白望舒隔着电话只觉得寒气逼人,句句见血。她一挑眉,“我马上把定位发给你。”

宋亦城这次招惹的,真是万万惹不起的人。

白望舒叹一口气,开始着手处理宋亦城那边的问题。

一个半小时后,沈暮歌在快车司机一路的抱怨中,抵达远郊的一栋别墅。

房子建在未完成工地不远的树林里,掩映在参天绿树的后面,周边荒野的草长了半米高,倒是景致不赖。

打电话依然是不接,微信不回复,按门铃无响应。

但她无比确信,宋亦城肯定就在这栋房子里,他只是假装聋了而已。

她对着大门又拍又叫半天无果,估摸着这围墙上的铁刺并不带电,跑到旁边的工地搬了几块砖,找了个后花园比较高的地势,打算靠实力进去。

“30秒内你再不开门,我就要进来了!”

做完这些已经气喘吁吁,她挣扎着给宋亦城发了个微信。

3分钟过去了,大门纹丝不动。

她彻底放弃了,对这个油盐不进的人,也就顾不上矜持不矜持,得体不得体了。

沈暮歌的身手练了不是两三天,越过这种刚刚建好的,没有开启安保系统的围墙,只是分分钟的事情。

她进了后面的花园,想再寻一个入口进入室内,主楼的后门突然自动打开了,对讲机里响起了那个声音,“进来!”

这个人,明明就一直冷眼看着这一切,却非要等到她搬砖翻墙,灰头土脸才肯出声,真的是可恶至极。

见到他第一句想说的话是:“感谢你没有临时起意,开启安保系统电焦我!”

她粗暴地抹抹脸上的土,沈暮歌三步并作两步,绕上螺旋扶梯,看到宋亦城就立在二楼大厅正对的卧室门口,一时呆住了。

逆光的阴影里站着那个穿着黑色睡衣的人,看不清面容,只觉得轮廓慵懒。

而此时他眼中的她,发丝散乱粘在脸上,白裙子污渍斑斑,鞋子上还沾了一大块红砖色的粉末,要多好笑就多好笑,脸上的表情更是不屑。

她一步步走近他,只想大声地质问他:

“为什么当年,只剩下你就是全世界的时候,却没有拉住我的手?”

“为什么我夙兴夜寐熬过来的这些年,你却躲得那么好那么心安理得?”

“又为什么要回过头来撩我,欲拒还迎的我让你觉得很有趣吗?”

直到那张脸逐渐变得清晰,一个月不见他消瘦了很多,眼窝陷进去黑得骇人。

青白的面色,苍白干裂的嘴唇,弱不禁风好像被太阳照一照也摇摇欲坠一般。

沈暮歌轻轻踏上他的影子,怔怔地看着他,眼泪止不住地流。

为什么你并不是闲来无事寻我开心,甚至愿意捐肝来救助皮皮,却非要摆出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还一点都不打算让我知道?

为什么明明想发脾气,明明一直在努力忘了你,却从来没有做到过,本来也是来和你绝交的,此时此刻心里的小鹿却上蹿下跳?

无论错过了多少时光,原来到头来,只要你还在这里就够了。

沈暮歌忍住了眼泪,喉咙里哽咽着,含混地喊了一声,“混蛋!”

随即整个人扑向他,不管不顾地抱住他亲了上去。

一道粉白的光突袭了宋亦城,带起一阵疾风,差点把虚弱的他扑倒。他用尽全身气力才站稳,眼前一阵金星,接着便是更让他眩晕的热吻。

泪水和鼻涕都糊在脸上,进入狂暴状态的沈暮歌就像一个要糖吃的小孩,索求着回应。颤动的睫毛上挂着泪珠,照得他也眼酸。粉唇像磁铁一样把他吸住。以他目前的气力绝对推不开。

“再也不要走了好不好?”沈暮歌小声央求道。

“不要走……”她又重复了一遍,宋亦城心里一软,最后的防线也坍塌,虚浮的脚下一个哆嗦,环抱着她一起后退几步跌到了卧室的沙发里,刀口牵起了阵阵疼痛。

他忍住吃痛的声音,沈暮歌已如小兽般整个身子倾覆上来,捧起他的脖子,唇齿间更加用力。

“我要重新盖章。”

这是她最后说的话。宋亦城放弃了抵抗,结结巴巴地说,“床……床上要软一点。”

他指指胸前的伤口。

阵地从沙发转移到了床上,两人侧身对望着,瞳孔里只有彼此的剪影。

“过来……”宋亦城低低地说,迎着那道光,一点点地回应过去。